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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1.31”氧气瓶爆炸事故

2009-05-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7年1月31日晚7时20分左右,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0.45万元。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67万元,法人代表路云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主要有工业氧气、医用氧气、氮气,现有在职职工7人。2007年1月31日7时20分左右,路荫涛到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后,独自在充装间擅自、违规给其本人经营的氧气瓶加充氧气,正在充装的氧气瓶发生爆炸,路荫涛当场死亡,该公司负责人路云雷被炸伤。

  路荫涛在事发当天擅自、违规给其本人经营、已经充装完毕的氧气瓶加充氧气,违规操作,致使氧气瓶发生爆炸,是造成这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自动化程度不高,安全设施不齐全;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不细致,设备、设施调试不认真,生产管理混乱;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操作技能差、应急能力差等诸多问题。我市化工企业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上述问题。这些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危险化学品企业,一旦我们疏于监督检查或监管不严格,随时都会发生影响重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