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26日,崇明县某加油站在安装地下油罐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当时,在场施工的启东县某工程队队长张某某等在阴井边上抽烟后,随手将点着的火柴丢在阴井旁,只听见“轰“的一声,阴井被炸裂,熊熊大火将一名职工的右手炸伤,头发烧焦。
事故分析;
1、该站安装的地下罐是利用旧汽油储罐,安装前没有将罐内剩余的300kg左右的汽油清除掉,即灌满水让其下沉。
2、用空气泵将水和汽油压出油罐,放入阴井,致使阴井积聚了大量的油蒸气。
3、将点燃的火柴丢在阴井旁引燃油蒸气,产生爆炸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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