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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低余压氧气瓶引爆炸

2005-03-10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2004年8月17日12时10分,某公司一制氧站在氧气充装过程中氧气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制氧站充装车间整个厂房倒塌,遭到严重破坏,生产被迫停止,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直接原因

1.该氧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留有的压力太低,致使杂质进入气瓶,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的第九章第79条之10“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气瓶在充装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的第59条“未能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的检查”和第61条对“瓶内无剩余压力;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不得充装之规定,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事故发生后,经过对气瓶的爆炸残片进行分析,发现气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该气瓶已使用了29年,即将报废。

 

间接原因

1.制氧站安全管理不严,致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员工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间接原因;

2.制氧站在气瓶重要的充装岗位雇佣临时人员,而且人员安全素质差、人员流动性特别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加强气瓶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国家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的发生。

2.气瓶的生产单位要强化气瓶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生产岗位人员对高危行业潜在危险性的认识,提高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3.生产单位应加强生产岗位人员的管理,对一些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应尽量安排文化素质高、安全知识水平高、安全意识强的人员进行操作,禁止雇佣一些临时人员,以确保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确保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

 

 

氯内氢含量超标引爆炸

王敏 / 文

 

2003年6月3日,某厂电解车间氯气系统发生爆炸,造成氯气进口部分管道、氯气水封和水雾捕集器等不同程度的损坏,停产28小时。

 

事故经过

6月3日5时10分,电解车间检修,于当日20时开车生产。氯氢处理工段于17时30分开启罗茨风机,20时05分启动氯气3号泵,20时10分送直流电,20时35分电流升至8000A,此时,氯氢处理工段氯气压力为0.16MPa,氢气压力为0.026MPa,运行平稳。20时40分,氯氢处理工段当班班长启动氯水泵(此泵为洗涤三氯化氮用),在打开进口阀门后的瞬间,氯气系统发生爆炸。

 

事故原因

经调查分析认为,这次爆炸事故是因氯内氢含量过高引起的。

1.造成氯内氢含量超标的原因

电解工段部分盐水总管因有盐泥阻塞,使盐水流通不畅。在送电时,电槽隔膜疏松,电解液流量大,盐水补充跟不上,使部分电槽水位偏低,液封高度不够,致使氢气进入阳极室,随氯气一起进入氯气系统造成氯气总管内氢含量增高。

2.氢含量分析

(1)事故发生后,6月4日8时取样分析,单槽氢含量最高达2.67%(体积百分比,下同)而氢含量控制指标应为1%。

(2)6月5日1时送电20分钟后,每5分钟取样分析一次,氯气总管氢含量分别为0.27%,0.40%,0.87%,1.27%,0.73%;分管氯内氢含量,其中一列为1.00%,1.00%,1.40%,1.40%,2.00%,0.53%。总管氯内氢含量控制指标应为0.40%。从分析结果可以推断,送直流电后约30-40分钟,氯内氢含量较高,有可能在氯氢处理工段积聚,并达到爆炸极限。

3.引爆能源

在送直流电半小时后,电流升至8000A时,氯氢处理工段班长才启动氯水泵(此泵应在送直流电前开)。氯水撞击容器壁(塑料材质)产生静电火花,氢最小引燃能量为0.0l9mJ,以致发生爆炸。

 

防范措施

为了吸取教训,切实搞好安全生产,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必须做到: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和操作技能。

2.加强工艺安全管理。在开车送电前,电化系统、特别是电解和氯氢处理工段的设备、工艺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将事故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确保安全开车。电化系统各车间、工段要密切配合,氯氢处理、液氯等工段机泵要提前开启运行。

3.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停送电制度和工艺操作规程。改变过去送电1小时,才开始分析氯内氢含量的规定。送电20分钟后,必须要做氯内氢含量的分析工作,以便尽早掌握电槽运行情况,及时排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陈红萍、屈建峰  地址:山西、河津市、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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