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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物质混入氧气瓶发生爆炸

2010-07-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某日,一位氧气代充客户到某工业气体充装站充装氧气。负责充装的职工将氧气瓶卸下后,先将30只氧气瓶分两组各15只进行充装。其中一组充装结束后,现场充装工关掉充装总阀,紧接着就开始卸充装夹具,当充装工卸下第3只气瓶夹具时,其中一只气瓶发生了爆炸,站在一边的充装客户当场被炸死在充装台上,一名操作人员受伤。该站共有6间充装间,每站站房长4m,宽6m,充装间设有30个充气头,气瓶爆炸后,后浪把主充装间的防火墙推倒,把充装间充装管线全部炸坏,窗子的玻璃被震碎。

  原因分析

  1、分析发现,该起事故是由于氧气瓶内混有其他可燃性物质(该可燃性物质为油脂类的倾向较大),该瓶内可燃性物质在充装达程中与氧气混合发生了化学性爆炸。

  2、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严格。根据充装站有关气瓶充装管理制度规定,该充装站属于易燃易爆场所,非充装人员不允许进入气瓶充装站,而该站却允许充装客户进入气瓶充装场所,根据事故现场清理分析,右侧3只气瓶尚有气体,可能是死者参与了气瓶关阀操作,充气站没有人发现,说明该站安全管理工作上还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

  3、气站没有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前安全检查的规定。按照国家气瓶充装有关规定,气瓶在充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充装过程中还应不断对瓶体温进行逐个检查,目的是防止气瓶内混有其他可燃性物质,防止气瓶温度在充装中升高,这也是这起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预防措施

  1、气体充装前,除严格执行外检工作外,还需要进行取样分析和充装过程中的检查,这是防止气瓶爆炸的重要措施;

  2、气站充装间必须严格执行闲人免进的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