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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说明
1.1 评价目的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和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有利于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主要条件。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生产过程中的固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其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危险等级和可接受程度。
3、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并提出消除、预防或降低生产装置危险性,提高装置运行等级的对策措施,为企业生产的安全运行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