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月9日15时40分,荆门炼油厂加氢裂化车间一名班长在救人过程中,被硫化氢熏倒,2人中毒死亡。
当时 ,某建筑工程公司民工队在加氢装置承包一项任务,一民工戴隔离式防毒面具(软管式呼吸器),在装置外东侧公路旁含硫污水井内掏污泥,下井后第一桶还没掏满,他就站起来,随手摘掉防毒面具,立即被硫化氢董倒。此时, 在50 米以外干活的车间四班班长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赶到现场,戴上一个活性碳滤毒罐,就下井救人,因滤毒罐不防硫化氢也被董倒,经抢救无效两人死亡。
事故原因
这次事故是由于民工安全意识淡薄引起的,本来在1.75米深的水井作业,已经戴上软管式呼吸器,可是民工在井内自己把呼吸器摘掉,失去了防护作用,当场被硫化氢熏倒。班长下井救人所用滤毒罐,实际不防硫化氢,结果也被硫化氢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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