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江苏省扬州市“9.1”硫化氢中毒事故

2009-05-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

  2007年9月1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广洋湖镇健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宝公司)组织工人清理藕制品的腌制池时,1人硫化氢中毒后,8人盲目参与施救,最终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这是一起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的严重事故。

  二、事故经过

  该公司是一家乡镇企业,主要生产藕腌制品。2007年9月1日前,该企业已经停产3个多月。为恢复生产,需对腌制池进行清理。腌制池位于玻璃钢顶的厂房内、敞口。腌制池深3.2米、长和宽各4米,池内盐水深0.3米。9月1日16时左右,健宝公司的1名工人下到腌制池进行清理作业时,感觉不适,于是停止作业,在向池上爬的途中摔下。池边的另外1人发现后,立即呼救,随后相继有8人下池施救中毒。事故发生后,经取样检测,腌制池内硫化氢气体浓度达24毫克/立方米(空气中最大允许浓度是10毫克/立方米)。

  三、事故成因分析

  本次事故是由于池中有机物腐败变质产生大量硫化氢和氨气等有毒气体引起作业工人电击样死亡的中毒事故。腌制池底的盐液等残留物在夏季高温期间产生的硫化氢气体沉积在池内,浓度超标准。健宝公司在组织工人清理腌制池前,没有进行有害气体检测,现场也没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在清理过程中,没有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只靠自然通风;作业人员没有佩戴防护用具,没有配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8名施救人员也没有佩戴防护用具,冒险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四、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告诉我们,相关单位在清理类似腌制池、下水道、藏鱼仓、矿坑、井底、纸浆槽等易积聚硫化氢气体、通风不畅的作业场所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须首先通风排毒,确认无有毒有害气体后,方能作业,施工过程中应注意防护和相互监护,一旦发生事故,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救援措施,切忌盲目施救,以防类似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