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1977年2月8日日本籍货轮“勇喜丸”载货到达某港,船上载有毒害品硫酸二甲脂。由该港一家装卸公司承担卸载作业。当货物卸至接近舱底时,在舱内作业的工人感觉眼睛疼痛,眼睑痉挛和出现水肿,上呼吸道不适,呼吸急促;有的工人手掌和上臂有红肿状,并可见出血点;个别工人甚至视觉模糊,难以辨明色彩和景象等。于是公司领导立即将工人们送医院治疗,并组织人员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盛装硫酸二甲脂的铁制包装容器有损坏现象,有油状液体流出。由于船方积载不当,疏于管理,致使舱底存有相当数量的积液,大量有毒蒸汽散发、弥漫在舱内。这起毒害品泄漏事故造成42人中毒。由于医院治疗及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事故原因分析] 硫酸二甲脂,联合国编号1595,属第六类•毒害品。硫酸二甲脂为无色、油状液体,略带葱头气味,剧毒。由于它不象大多数毒害品那样带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并且中毒反应是渐进式的,因此人们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毒害侵犯。硫酸二甲脂主要通过呼吸道和皮肤吸收,有数小时的潜伏期,当它进入人体后能吸收人体的水分,水解成硫酸和甲醇。在这两者的腐蚀和毒害的双重作用下给人体以伤害,等到中毒者明显感觉异常时,已经中毒很深。硫酸二甲脂对人的上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 用,可引起上皮细胞坏死,支气管炎和肺水肿;人体的皮肤接触后 引起红肿,有出血点,严重时会造成溃疡和坏死,并且极难愈合; 眼部接触后出现疼痛,眼睑痉挛和水肿,有视觉减退和色觉障碍 等症状,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带来的危害会使人产生意识紊乱。
硫酸二甲脂是常见的化工原料,用途比较广泛,通常为铁桶 包装,也有以玻璃瓶包装,外用木箱,中间以软性垫料衬填,并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还必须与热源、火种隔绝,与氧化剂、氨、食品等隔绝。装卸作业时一定要轻搬轻放,防止容器受损。当人体受到侵害时,应急的措施是:皮肤接触可用肥皂洗涤,用大量净水冲洗患部;眼睛感染则用清水冲洗。患者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案例评议] 生产管理人员在作业开始之前得知有毒害品时,就应当事先对防护救援作出妥善的安排,尤其是经远洋航行抵达的危险货物,很难保证包装容器的完好无损,港方管理人员应当估计到可能产生的危害。本案例中船方无疑应当对此承担责任,但港方在作业开始之前是否考虑过对作业环境作一科学的检测,以保证工人的安全性?在生产现场是否安排了有效的安全监察措施?显然没有。在一起事故中四十余人受到伤害,说明当时港区的管理人员并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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