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 年1 月9 日15 时40 分,荆门炼油厂加氨裂化车间一名班长在救人过程中,被硫化氢熏倒,2 人中毒死亡。
当时,某建筑工程公司民工队在加氢装置承包一项任务。一民工戴隔离式防毒面具(软管式呼吸器),在装置外东侧公路旁含硫污水井内掏污泥,下井后第一桶还没掏满,他就站起来,随手摘掉防毒面具,立即被硫化氢熏倒。此时,在50米以外干活的车间四班班长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赶到现场,戴上一个活性碳滤毒罐,就下井救人,因滤毒罐不防硫化氢也被熏倒。经抢救无效两人死亡。
事故原因 :
(1)这次事故是由于民工安全意识淡薄引起的,本来在1.75m 深的下水井作业,已经戴上软管式呼吸器,可是,民工在井内自己把呼吸器摘掉,失去了防护作用,当场被硫化氢熏倒。
(2)班长下井救人所用滤毒罐不防硫化氢,预防措施不力,结果也被硫化氢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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