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物品中毒事故是灾难医学的重要内容。50年代以来,各发达国家不断发展各种工业,各类事故业与日俱增。我国由于工业发展很快,在各类化学物品的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急性中毒事故屡有发生。
1979年9月7日浙江温州某电化厂,因一只钢瓶内储留液体石蜡油10ml,在灌注液氯前未净化,液氯与石蜡起加热反应,急剧增压膨胀而致液氯钢瓶爆炸,使车间内所有液氯钢瓶及贮氯槽发生连续爆炸,10.2吨液氯瞬间泄漏,厂房炸毁,职工和居民1200余人在毫无防备下吸入氯气,当日死亡59人,中毒住院近800人。1992年3月18日上海某制药厂两职工在生产时违章离岗,将1.8吨硫酸二甲酯(DMS)溢至真空泵内,造成生产事故,抢修人员即用30%氨水2吨冲洗真空 泵后未带好防毒面具进入现场拆泵检修,造成18人DMS和NH3混合气吸入中毒,1人误诊死亡。1995年7月30日煤气公司管道工在上海中山南路地段为居民安装低压煤气接管过程中,阻气袋意外发生爆裂,5名工人先后因CO中毒死亡,其他13名民工CO中毒。2000年10月24日,一辆运载10.7吨氰化纳毒物品的槽车在福建省上杭县境内翻车,毒品外泄,造成周围群众急性中毒90人,经过有关部门六个昼夜的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和科学抢险施救,事故现场及周边由于部分泄漏的氰化纳造成的污染基本得到控制。2000年11月24日重庆市发生一起氯气泄漏事故,毒源来自一个被废置在公共垃圾场的氯气钢瓶。事发当晚,有200多位中毒人员到医院就医,氯气泄漏区域内很多家畜死亡,无疑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001年5月26日,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发生一起高浓度硫酸泄漏事件,突然涌出大量的带有刺激气味的浓烟,在雨中迅速形成酸雾,向四周弥漫,造成90人因吸入硫酸雾而不同程度中毒灼伤。
从上述中毒事故中,可知其对国民经济及人民生命健康带来及其严重的危害,尤其要吸取教训的是,其中毒事故伤亡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未能做好现场的急救处理,缺乏训练有素和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及时分类鉴别伤病员,缺乏有毒物品中毒事故应急救援的预案计划。如温州“液氯爆炸”很多轻症中毒病人,早期未采取相应急救措施,来回走动,大大增加了耗氧量,加重心肺负荷出现肺水肿。上海某制药厂DMS吸入事故中,一患者误诊为慢性支气管炎及哮喘,后出现喉头水肿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