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15日8时55分,三车间703工号在拆卸H9-4光气汽化器进口阀门上的盲板时,由于当班值班长刘延确在未戴防毒面具的情况下,用起子撬开盲板,致使光气喷在其面部,造成重度光气中毒,经抢救无效,于当天13时35分死亡。
事故原因:违反安全规程。1、未按厂相关规定,事先落实安全措施,办理审批手续;2、安全意识不强,在未戴防毒面具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撬开盲板;3、H9-4光气汽化器光气进口阀下端的盲板不规范,盲板处未挂牌,阀体法兰内残留的光气形成了事故发生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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