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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烟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2010-07-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生产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导致炮烟中毒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2005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苍南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和王某,二人到狮山段十三中段820水平2#沿脉及181#穿脉掘进迎头完成当班炮响后的出碴工作,任务是用电耙清除181#穿脉夜班放炮后的矿渣。刘某走在前,王某走在后,两人沿2#沿脉向181#穿脉掘进迎头走去,刘某走朝前,未开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及现场安全确认工作,直接进入到掘进迎头查看夜班放炮崩下的矿渣,因感到头晕,并急转回头往外走去,走到与181#穿脉交汇口处,见王某已走到此,便向王某讲:迎头尚有炮烟,不能进入工作面去出碴,先进行通风后再进入工作面,讲完后刘某便向进风口走去,刘某到达后,转身未发现王某跟出,随后又拆返回去找王某,只见王某平身仰躺在地上,已发生炮烟中毒,不省人事,后经医院实施抢救,但终因炮烟中毒较重抢救无效死亡。

    评 析: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本案中,王某属于新招员工,刘某虽为老工,但并不懂矿山井下安全生产知识,进入独头工作面时未启动风机通风,造成炮烟中毒事故的发生,其教训是深刻的。

    这是一起因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掌握本岗位、本工种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作业过程中又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程序作业,因违章作业引发的炮烟中毒事故。导致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操作技能低下。本案中,王某属于新招员工,刘某虽为老工,但并不懂矿山井下安全生产知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未严格按标准化操作程序作业。进入工作面时又没有按“五坚持”的要求做好作业面的确认工作。没有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现场管理不到位,通风措施不落实。没有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班与班之间,人与人之间,未进行安全交接班制度,导致现场管理职责难以明确。

    4.从业人员属于临时工,人员不固定,流动性较大,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安全规章制度不建全,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管理的力度不够。

    通过事故案例的分析,事故教训的吸取,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抓好“以人为本”的基础教育工作,从源头上把关,从员工的思想素质入手,通过培训教育来提高员工的综合安全意识与素质。

    防护措施:

    1、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本矿、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2、扎扎实实有针对性的开展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学以致用,用必见效”,使从业人员能较好的掌握与本岗位、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认真开展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严格规程的遵守,严格标准化作业程序,做到不冒险作业。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监督员,开展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以老带新的工作,做好现场传授、指导、帮助工作。

    5、加强现场管理,注重班前、班中、班后的巡视管理工作,严格安全交接班制度,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杜绝事故的发生。

    6.正确处理好投入与产出的关系,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