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某日上午9时半左右,某化工生产企业一清洁、绿化工在两车间间消防砂池旁出现大汉、头晕症状,随后晕倒,送医院医治。住院时间约1天半。
一、 事情经过
经调查生产部经理、生产班长及操作工、清洁工,初步确定事情经过为:清洁工在A车间外北、东道路和北门前排水沟打扫环境,9时多到A车间与操作工讲事情,并随之进入车间帮助操作工清扫、铲除经化学溶剂溶解的地面化学品垢物,工作时间不详,可能月1刻钟左右。清洁工觉得难受、头晕,即出车间坐在两车间间砂池旁,后发生出汗、头晕及晕倒。
二、 事情性质和责任认定
1、人体受天气热、气温高和车间内挥发性化学品浸入的双重作用出现晕倒症状,中毒应为主导因素。
2、责任:
(1)清洁工未经过批准和未穿戴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品进入车间从事非本职工作的劳动、作业属违规行为。
(2)操作工在其在车间帮助、参与处理、清洁地面的劳动、作业时未制止,属违规行为,并在此过程中负主要责任。
(3)操作工在劳动、操作时都未戴防护口罩,违反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安全管理制度。
三、原因探析
1、生产管理、生产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对生产过程可能产生的有害性化学品不当一回事。
2、企业非生产职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危害因素理解、学习、培训不够,相关制度、规章、知识掌握不够。
3、安全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4、管理人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发现此违规现象未及时制止。
5、人员管理混乱,员工进厂教育无效。
四、防范措施
1、生产部要严格车间现场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班组进行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负责。
2、班长对车间现场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须及时制止。
3、行政部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必要的规章制度、安全知识教育。
4、公司应做好防中暑防中毒工作,对违反劳保用品穿戴、违规作业规程人员予以处罚。
5、各位员工须绷紧安全的弦、鸣响安全的钟、消除麻痹大意的心态,时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平安上班、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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