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7年1月6日9时30分左右,山西省稷山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铁合金一厂职工王红振,在未通知值班工长的情况下,带领助手张玉田工厂锰铁高炉煤气区内更换蒸汽管,没有按规定方向站位,由于时间较长,导致煤气中毒。高炉下面的5名工人随后自行上去进行抢救,随之中毒。其中王红振、张玉田身亡,1人中度中毒,4人轻度中毒。
二、事故原因
1、缺乏固定式、便携式煤气报警检测装置;缺乏进行煤气区域作业必备的隔离式空气呼吸器,而是佩戴着过滤式呼吸器具。
2、未严格执行公司关于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与值班工长联系的规定。
3、无煤气事故应急预案,施救人员无煤气事故施救常识与经验,盲目救援,导致事故扩大。
4、公司管理层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明显不足。
三、防范措施
1、立即停产整顿,改造现场设施,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气漏点。
2、煤气区域配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装置,人员配备便携式煤气检测报警装置;煤气作业岗位配置隔离式空气呼吸器;着手成立该公司气体防护站。
3、加强职工煤气安全知识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对职工进行煤气检测报警装置及空气呼吸器使用培训。
4、制定煤气及其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应急知识与技能的教育与培训,掌握正确施救本领。
5、管理层参加山西省组织的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取证,通过取证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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