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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鲁晋化工有限公司“3.7”中毒事故

2011-04-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10年3月7日15时左右,章丘鲁晋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0.9万元。

  章丘鲁晋化工有限公司由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原章丘日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化工公司)出资设立,位于济南市章丘市水寨镇日月化工公司厂区内,成立于2007年6月5日。该公司租赁日月化工公司二甲基甲酰胺(DMF)生产装置设施及所在土地进行生产经营,产品有二甲基甲酰胺、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现有三套二甲基甲酰胺装置,生产能力为8万吨/年。日月化工公司始建于1976年,2007年1月与晋城煤业集团合资合作,注册资本7700万元。

  章丘鲁晋化工有限公司甲胺装置于2009年6月底停车后一直未开车,公司决定检修后于4月份恢复生产。按照检修计划和检修内容,准备更换甲胺合成塔一、二段触媒(共有四段触媒,从上往下分别为一、二、三、四段)。2010年3月6日,车间主任安排替班工长带领六人更换触媒,其中两人负责监护工作。上午,将合成塔的一、二段人孔和卸料口打开进行自然通风,下午开始往合成塔内通氮气置换有毒气体(氨气、甲胺、甲醇),氮气置换一直持续到3月7日。3月7日上午8点,停止氮气置换后开始从卸料口卸触媒,因部分触媒无法从卸料口卸出,需要入塔进行清理并同时铺设铁丝网,一职工在未办理入容器作业证的情况下佩戴自吸式长管面具入塔作业,下午2点左右第二次佩戴自吸式长管面具入塔作业,2点45分左右从塔内出来休息了片刻,并将长管面具更换成过滤式防毒面具后回塔内继续作业,过了一会儿,监护人发现该职工突然扶着篦子板不动了,并且身体慢慢瘫下去,于是赶紧报告厂里组织抢救,并同时拨打120,将其从塔内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证》,作业前也没有检测分析,进入合成塔违规佩戴过滤式短管防毒面具;甲胺合成塔触媒中吸附有甲胺介质,置换不彻底释放甲胺气体。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企业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检修组织混乱,监护人员监护失职,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