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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兴明乡永盛冷库“5.12”液氨泄漏事故

2011-04-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10年5月12日5点40分左右,苍山县兴明乡永盛冷库发生液氨泄漏事故,造成2人死亡,10人中毒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

  苍山县兴明乡永盛冷库位于临沂市苍山县兴明乡尹村,于2008年底开始施工建设,2009年10月份投入使用,共有库房3个,设计储存能力150万斤,主要从事蔬菜储存。空气冷却器为冷库主要制冷设备,型号为LL-800, 生产厂家为山东省枣庄市神工制冷机械有限公司,出厂日期为2009年4月,使用制冷剂为R717(液氨),设计压力为1.8mpa。该冷库无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010年5月12日5时许,冷库内有12名工人到库房第三层货架上割白菜根。当班制冷工关闭风机,对一号库放水冲霜,排气压力调至0.9Mpa,看正常后到二号库冲霜。5点40分左右,一号库房的空气冷却器汇流箱与输出管道焊缝撕(开)裂(经现场勘验,裂缝长58.5毫米,宽11.7毫米),导致液氨泄漏。库内12名工作人员发觉液氨泄漏后紧急撤离,但由于氨气浓度过大,又缺乏应急器材,造成2人中毒死亡,其余10人呼吸道及眼睛中毒受伤。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冷库一号库的空气冷却器质量不合格,汇流箱与输出主管道的焊缝撕裂,裂缝长58.5毫米,宽11.7毫米,导致液氨泄漏。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该冷库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没有安全管理人员,未制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冷库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无证上岗;承包方雇佣临时工人,未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