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8日~10月5日,连云港某防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服务单位某卷烟厂一仓库烟叶应用磷化铝进行熏蒸杀虫,在处理药物残渣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4人磷化氢急性中毒。现报告如下。
1 事故经过
杀虫公司按技术要求于9月28日投药,10月5日13时开窗放气,10月6日14时20分开始清运熏蒸剂残渣。投药和从库中清除药渣过程中均未有异常情况发生。10月6日14时50分,防虫公司租用绿城快运公司箱式货车1辆,运送磷化铝熏蒸药剂残渣到预定地点进行填埋,药物残渣6箱约250kg,用1旧纸箱盛装。车内密闭,通风不良,防虫公司投药人员4人随车同行。乘车途中,4人均未佩带防毒面具,并与药物残渣同在1个车厢内,药物残渣未用塑料袋密封包装。填埋完毕,约15时30分左右,其中3人感觉不舒服,相继出现头晕、恶心、心慌、胸闷等症状,即到附近卫生院就诊,卫生院了解到可能是杀虫剂中毒,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求援,3人于16时30分被送到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急救处理。17时30分,最后1人出现同样症状,到卫生院就诊,后于19时30分被送到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治疗。
2 临床资料
事故发生后,市职业病防治所接到卫生局通知,及时赶到医院,了解中毒者情况。中毒者精神状况较差,不愿与人交流、谈话,神志尚清,诉头晕、胸闷、恶心、呕吐、上腹部痛,血压波动在90~95/60~55mmHg,。心率100次/ min,体格检查未发现其他阳性体征。心电监护示窦性心动过速,化验检查,1人白细胞偏高。3人血钾偏低、尿素氮偏高。经严密观察,吸氧、对症治疗,10月7日13时,4名中毒患者病情稳定出院。
3 卫生学调查
对施药现场调查发现,防虫公司熏蒸烟叶所用药剂为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生产的56%磷化铝化剂,5g/片,遇潮分解成白色粉末。防虫公司部分工作人员仍在对其他仓库磷化铝残渣进行清理,药物残渣约1kg,故未做现场磷化氢浓度检测。询问现场3名工人,诉都经过防虫公司培训,能够识别磷化氢中毒,正确使用防毒面具;与4名中毒患者上午一起工作,中午一起吃饭、喝酒,只是未参加药物残渣的填埋。经调查,箱式货车驾驶室和车厢单独分开,故出租车司机未出现中毒症状。
4 分析讨论
磷化铝为高效低残留农药,广泛用于粮食仓库熏蒸,遇潮释放出磷化氢气体为主要杀虫成分。磷化氢是一种剧毒物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磷化氢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咳嗽、胸闷、鼻干、咽干、腹痛、腹胀以及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废弃药渣中还残留未被完全分解的磷化铝,会继续散发磷化氢,在密闭车厢内,短时间内空气中磷化氢浓度急剧升高,乘车人员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未开窗通风、未佩戴防毒面具),导致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磷化氢引发中毒。4名中毒患者违章操作,在未戴防毒面具、药物残渣又未密封的情况下,与药物混座在通风不良的车厢内,加上中午喝酒,直接导致中毒事故的发生。因此,加强职业卫生与安全知识教育,强化作业工人防护意识是防止职业中毒发生的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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