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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斗违章作业窒息死亡事故分析

2011-05-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85年10月25日,延安发电厂燃料运行工张某某,在上煤工作中,私自进入原煤斗捅煤,由于煤塌方,造成张某某窒息死亡。

  一、事故经过

  1985年10月25日,延安发电厂燃料运行工张某某,在上煤工作中,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在没有得到领导批准,且无人监护、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情况下,私自进入原煤斗捅煤,由于煤塌方,造成窒息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章作业,死者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我们要通过这起事故,组织广大职工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杜绝违章作业情况的发生。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1、燃料运行员工张某某,私自下到煤斗捅煤,由于煤塌方是造成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燃料运行员工张某某,工作中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在上煤过程中,没有经过班长及有关领导批准;没有人员监护;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斗捅煤,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分析

  1、延安发电厂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对违章行为制止不利,查处力度不够,对违章行为没有真抓严管,没有形成有效的检查、监督、考核和责任逐级追究制度。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2、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护能力差,反映出电厂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方面存在问题,员工对在上煤中处理原煤斗堵煤,具有很大的危险,安全规程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三、预控措施

  1、生产安全管理没有完善的危险点分析及风险预控制度,对于在设备运行情况下,进入原煤斗捅煤是非常危险的,工作人员事先应当对下煤仓捅煤工作的危险点进行分析,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停止该煤仓上煤;要设专人监护;先处理掉仓壁积煤,下煤仓人员扎好安全带等措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然而,由于危险点分析及风险预控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在从事具有危险工作时,没有防范风险的意识,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就没有保障,就不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2、张某某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绝不是偶然的,说明违章作业在延安发电厂中具有普遍现象,违章得不到有效遏制是造成死亡事故的必然结果。每年企业开展的冬训;春、秋检工作等都要对职工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考试,企业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方面所下的功夫是很大的,但是,如果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不健全,难免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因此加强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和日常培训尤为重要,使每个员工通过安全规程考试,达到持证上岗要求,以此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违章现象在生产工作中时有发生,这样安全生产怎能有保证。反违章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不能只做表面文章,只停留在口头上,要下功夫认真的抓。反违章工作一是要健全规章制度,有一个严格的检查、监督、考核机制,对违章者处罚是因为他违反了安全工作规定,罚就要有力度,要罚的他心疼,使他刻骨铭心;逐级追究各级领导责任,是因为领导管理工作不利,就要负相应的领导责任,应当受到应有的处罚。二是要想办法从思想上解决职工的遵章守纪的问题,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变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只有在管理上下功夫,各级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违章现象才能彻底杜绝。

  四、事故教训

  1、此次事故出现的违章行为如果任意一个环节把住关,都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这起事故就是层层把关不细出现违章行为无人制止造成的,是安全生产管理诸多环节不严、不细、不实的必然结果,是责任制及责任心和培训工作不能落实到位的具体体现,在工作中,没有对小事情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了人身事故的发生,教训是惨重的。

  2、此次死亡事故暴露出,当时延安发电厂存在严重的违章作业现象;工作中危险点预控意识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的检查、监督、考核和各级人员责任逐级追究制度等问题,安全管理松懈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值得很好的认真反思。习惯性违章不杜绝,安全生产就成为一句空话,企业的效益就不能提高,员工的收入就得不到改善,这应当成为员工干部的共识,杜绝习惯性违章应当成为一个时期企业安全生产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