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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山西省民营化工厂碳酸钡车间硫化氢中毒事故

2011-11-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经过:

  2004年8月10日14:40分,山西省一个民营化工厂碳酸钡车间的3名工人对脱硫罐进行清洗,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1名工人先下罐清洗,一下去就昏倒在罐中,上面2个工人见状立即下去救人,下去后立即昏倒。此时,车间主任赶到,戴上防毒面具后下去救出了3名中毒工人,并立即拨打120于15:30分左右送到医院抢救。

  虽经全力抢救,但因抢救无效2人死亡,1人留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2)原因分析:

  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有2个。

  ①脱硫罐中有高浓度的硫化氢,根据下去的人员会立即昏倒,此时的硫化氢浓度大大超过了容许浓度10mg/m3,约为1400mg/m3左右。

  因为硫化氢浓度在1400mg/m3时,接触时间为:顷刻,毒性反应为:嗅觉立即疲劳,昏迷并呼吸麻痹而死亡(表现为:立即昏倒)。

  该厂生产碳酸钡,是用硫化钡作原料,就会产生硫化氢,其化学反应方程式为:

  BaS+CO2+H20=BaCO3+H2S

  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性毒物,相对密度为1.198(空气=1),在地表或低凹处积聚,不易飘散,易溶于水,所以人下到罐底搅动大量硫化氢飘逸造成急性中毒。

  ②盲目下罐作业,下罐清洗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毒面具(包括上面2名工人下罐救人也未佩戴防毒面具)。

  (3)如果对罐进行通风吹扫,监测硫化氢及氮气的浓度在正常范围内,有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下罐作业人员(包括下罐抢救人员)就不会造成硫化氢急性中毒的伤亡事故。

  如果作业人员下罐时,戴好防毒面具,也不会导致吸入高浓度硫化氢而造成伤亡事故。

  亦即,上述二个直接原因中的一个就不可能发生这起硫化氢急性中毒伤亡事故。

  (4)间接原因分析:

  ①如果工人对检修(下罐)清洗作业有完善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如通风,检测毒物浓度、氧气浓度合格后才下罐作业,并设监护人员,准备好防毒面具,就可以排除罐内硫化氢浓度不符合接触限值(10mg/m3)的情况,在氧浓度也合格条件下,就可以安全地对罐进行清洗。这是管理上的问题。

  ②下罐作业人员(包括上面2个抢救人员),不懂得硫化氢的毒性和有关安全防护知识及相关的硫化氢中毒案例,如果了解了这些情况,下罐作业人员无论如何也不会下去进行清洗。因为下去等于送死。这是对检修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不足,没有向下罐作业人员详细交底,这也是教育和管理问题。

  ③让下罐人员进行清洗的领导,盲目违章指挥,表现在车间有防毒面具,未拿出来让人戴上使用。

  所以,从这3个间接原因分析,如果针对性解决好了,可以破坏造成这次急性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也就不会发生这起急性中毒事故。

  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