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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粪便处理站硫化氢中毒事故

2011-11-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7年8月9日,丰台区某改造后的粪便处理站调节池,发生一起严重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死亡3人。

  (1)事故经过

  2007年8月9日,丰台区某改造后的粪便处理站开始试运行。当日上午,由于停电,站长赵某安排葛某(男,26岁,河北人)、张某(男,18岁,河北人)、姚某(男,53岁,安徽人)3名职工向液态肥储存池注水稀释剩余菌泥,并用水泵将其抽出卸入调节池内的70吨粪便。在完成清理工作后3小时,葛某突然发现将铁锹遗留在调节池池内,此时调节池内粪便已流入储存池,在未对井内气体进行检测,并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具的情况下,直接下池取锹,因池内大量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短期集聚,中毒昏倒在池中。池边张某和随后赶来的姚某见状,也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先后冒失下池施救,二人先后也中毒晕倒入池中,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后经消防救援人员施救,将3名职工全部救出,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葛某、张某、姚某3人死亡。事故发生5小时后经检测,池内硫化氢浓度46mg/m3,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3.6倍。

  (2)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发前3小时内,刚清理的调节池,池内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大量聚集,葛某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池拾锹,张某、姚某在施救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贸然施救,扩大了事故范围。

  (3)事故的间接原因

  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致使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对本岗位危险因素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低;

  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未依法履行告知从业人员危险因素的义务,未对下池清理、检修工作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

  ③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90-1995)要求。该站配备的防毒面具为3号滤毒罐,无法过滤硫化氢、氨等有毒气体,未起到防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