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1)
第一起泄漏发生在2001年5月20日凌晨3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武汉农药厂一罐180kg氧化乐果(氧化乐果含量为70%)在加热过程中,因过热而冲爆,引发氧化乐果严重泄漏,造成6名职工中毒。
第二起泄漏发生在2002年1月14日晚9时,湖北省农用化工厂内一罐180kg氧化乐果(气体乐果含量为70%)同样因过热而冲爆,罐子当即飞出150m,地面被氧化乐果污染的面积达120m2,引起12名工人中毒。
现场监测结果(2)
泄漏发生后,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急救小组迅速赶赴现场。经检测,事发1小时后,现场空气中氧化乐果含量高达26.8mg/m3(国家标准氧化乐果车间空气最高容许浓度为0.3mg/m3);事发12小时后,现场空气中氧化乐果含量仍高达5.70mg/m3。
现场处理(3)
1 迅速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治疗。
2 用石灰搅拌、溶解分解地面残留的氧化乐果,以减少氧化乐果的进一步挥发与污染。
3 加强现场的通风排污。
病人的抢救(4)
肌注解磷注射液,并采取对症治疗。所有病人均于1~3天后无后遗症出院。
事故原因及预防对策(5)
两起泄漏均由于操作人员在加热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从而导致氧化乐果罐过热而冲爆。如果操作人员严格遵循生产操作规程,密切关注温度变化,过热冲爆就可免于发生。
两起泄漏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无一佩戴防毒面具。如果事发后,现场操作人员能及时使用防毒用具,人员的中毒也可以避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正式实施,但在有些化工企业特别是私人承包的化工企业中,部分法人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淡漠生产技术管理以及职业安全与卫生工作。事实上,一旦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受损的不仅是企业员工、周围居民,最终将损害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强化化工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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