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5日11时20分,江西某厂氯磺酸分厂硫酸工段在检修硫酸干燥塔过程中,因指挥协调不当及违章作业,发生一例急性SO2中毒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11月5日,因硫酸生产不正常,经分析认为系统有堵塞,讨论决定停车检修。上午8时,分厂付厂长在晨会上布置工作,由硫酸工段长蔡某负责组织干燥塔内分酸管堵漏工作(此前已于4日下午3时开始,对干燥塔用水进行不间断喷淋冲洗)。会后,蔡某安排副工段长刘某带操作工彭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备进干燥塔内堵漏。9时许,分厂安全员通知总厂安环科分管安全员和监测站人员到现场办理“高处作业票”、“罐内安全作业票”等手续取样分析,约9时30分办理好各种安全作业手续。
10时,冲洗停止,蔡某、刘某、彭某拿着堵漏工具、安全帽、防酸雨衣、安全带和一具过滤式防毒面具(配7#滤毒罐),爬上干燥塔后,由刘某从人孔进入塔内堵漏,彭某在塔外平台上协助并监护。工段长蔡某也在塔上监护。工作中,因安全帽前端带子丢失,刘某不慎将安全帽掉落到塔内分酸管的下一层(离人孔高度约1.2m),徒手难于捡取。约10时30分左右,堵漏工作完毕,刘某出塔休息。
此时,因焙烧炉温已降至560℃以下,焙烧炉工把蔡某叫到焙烧岗位,要求空烧升温。蔡叫炉工做了准备,并问刘某、彭某二人(空间对话)搞好了吗?刘答:“搞好了”。11时45分左右,蔡某指挥炉工启动风机,空烧升温。
11时左右,仍在干燥平台上休息的刘某再次穿上雨衣,戴上防毒面具爬进大孔,彭某用小钢筋变了一个小钩递给刘某勾取安全帽。彭某拉住人孔边,感到气味很重,呛了一口,立即意识到情况不对,赶紧呼叫“刘某”,没有听回声,向时隐约听到一声倒地的声音,彭某试图冲进塔内救人,但因SO2气味很重,无法呼吸,只好向塔下其它人员呼救。待氧气呼吸器送到,分厂安全员配戴好后进塔将刘某背出,,立即在现场对刘某开展“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抢救,并使用强心和呼吸兴奋剂等。但终因毒物浓度过高,中毒时间长,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焙烧炉空烧时,大量SO2有毒气体进入干燥塔内,使原作业环境完全改变。指挥者在人员尚未撤离检修现场、有害气体不能严密隔绝的情况下,同意并指挥空烧;操作者也在明知已开始空烧的情况下,未重新办理任何手续,再次进入干燥塔内勾取安全帽,冒险交叉作业,导致急性SO2中毒窒息。严重违反了《化工安全生产禁令”,《进入容器、设备的入个必须》,是造成死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组织不严密,安全管理不到位。分厂领导把此次检修只看成一般日常小项目检修来处理,除在晨会上布置工作外,无详细的局面计划,未指定项目检修总指挥和安全负责人,入塔检修与空烧交叉进行。安全意识淡薄,组织协调不力,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隔离不严密。检修前由于未按规定加装盲板与焙烧炉安全隔绝,而只是用插板隔离。致SO2气体从缝隙泄漏入干燥塔内,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4.防护不当。据事故发生后采样分析,干燥塔内SO2含量达13000mg/m3,远远超出了过滤式防毒面具的适用范围,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同时,安全帽平时保管不善,前绳带丢失,造成工作中安全帽掉落,为事故的发生留下了隐患。
综上所述,“11·5”死亡事故是一起严重的违章责任事故。
三、值得吸取的教训
SO2属成酸氧化物,是具有强烈的特殊臭味的刺激性气体,人若嗅之避之不及。故在硫酸生产、检修过程中,发生急性SO2中毒死亡事故在国内报道中尚属罕见。本文所述案例较为典型,教训极为深刻。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引以为戒:
1.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从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本次干燥塔检修属违章作业。在焙烧炉未熄炉(压火保温)的情况下,未使用盲板进行安全隔绝、仅以插板代替;指挥者在检修人员未撤离现场,违章指挥交叉作业,致SO2气体从缝隙中泄漏入干燥塔内。而操作者在明知已开始空 烧、塔内作业环境改变的情况下,未按规定要求重新进行安全分析,仅凭经验和麻痹心理冒险蛮干(据彭某事后证实,他们当时认为勾取安全帽仅需1~2分钟),再次进入干燥塔内勾取安全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我们应从本次事故中吸取教训,从严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化工检修应开展“危险预测”活动。通过识危险物质、危险能量、危险环境、危险作为等在工作中容易发生意外的因素,提前采取有效对策,使预防工作从“出发型”向“发现型”转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匮乏,防护器材使用不当。
据事故发生后采样分析:干燥塔内SO2含量高达13000mg/m3,超过车间空气中SO2的最高容许浓度(15mg/m3的886倍;超过男性吸入量低中毒浓度(TCLO)4pm/1分钟的1137倍;超过人吸入最低致死浓度(LCLO)1000ppm/10分钟的4.5倍。在如此高浓度的环境中,过滤式防毒面具已根本推动防护作用。故刘某第二次进塔后,立即发生闪电性猝死。说明应加强职工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和劳动防防器材的选择、使用方法等方面的专业教育,避免防护不当造成的事故。平时还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器材的检查,杜绝安全器材中的不安全因素。
3.加大安全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
过去,我们对硫酸生产等不易发生重大化学中毒事故的征税岗位未配置隔离式防毒器材,中毒事故发生后,现场无氧气呼吸器,延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为认真吸取血的教训,应配置氧气呼吸器和长管式呼吸器。同时,还应加强《化学事故应急援预案》的演练,以备一旦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按“预杂”开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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