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气,分子式NH3,为无色具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气体,极易溶于水成为氨水(又称氢氧化铵),呈弱碱性,1%水溶液PH值11.7,28%水溶液称强氨水,氨气与空气混合时具爆炸性,爆炸极限为15.5~27%。常温下可加压成液氨。工业生产涉及石油精炼、氮肥、合成纤维、鞣皮、人造冰、油漆、塑料、树脂、染料、医药以及氰化物、有机腈等制造和用于金属热处理等,又是食品、副食品等冷库的冷冻剂。
本品主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时可危及中枢神经系统,还可通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博和呼吸停止。人对氨的嗅觉阈为0.5~1mg/m3,浓度50 mg/m3以上鼻咽部有刺激感和眼部灼痛感,500 mg/m3以上短时内即出现强烈刺激症状,1500 mg/m3以上可危及生命,3500 mg/m3以上可即时死亡。缺氧时可加强氨的毒作用。国家卫生标准为30 mg/m3。
急性中毒多见于管道破裂、阀门爆裂等意外事故,症状依氨的浓度、吸入时间及个人耐受性等而有轻重。刺激反应表现为一过性的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肺部无明显阳性体征;轻度中毒表现为眼结膜充血流泪、咽痛、咽部充血水肿、声音嘶哑、咳嗽、咯痰及肺部干性罗音,胸部X线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表现,血气分析其动脉血氧分压在呼吸空气时可低于预计值1.33~2.66kpa(10~20mmHg);中度中毒表现为声音嘶哑、剧烈咳嗽、伴血丝痰、胸闷、呼吸困难频速,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轻度紫绀、肺部有干、湿罗音,胸部X线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表现,血气分析在低浓度吸氧时(<50%氧)能维持动脉血氧分压大于8kpa(60mmHg);重度中毒表现为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气急、胸闷、心悸等,并常有烦躁、恶心、呕吐或昏迷等,体征呈呼吸窘迫、明显紫绀、双肺满布干、湿罗音,胸部X线符合严重肺炎或肺泡性肺水肿,血气分析在吸高浓度氧(>50%氧)情况下动脉血氧分压仍低于8kpa(60mmHg),还伴有严重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所致窒息或较重的气胸或纵隔气肿或伴较明显的心、肝、肾的损害。
急救处理原则: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合理吸氧,解除支气管痉挛,维持呼吸、循环功能,立即用2%硼酸液或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眼或皮肤;为防治肺水肿应卧床休息,保持安静,根据病情及早、足量、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在病程中应严密观察以防病情反复,注意窒息或气胸发生,预防继发感染,有严重喉头水肿及窒息预兆者宜及早施行气管切开,对危重病员应进行血气监护。此外注意眼、皮肤灼伤的治疗。
预防措施: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加强密闭化,防止跑、冒、滴、漏,液氨管道、阀门等应经常检修,移液胶管应定期做耐压试验,老化者及时更换,应有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作业人员上岗和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重点企业应编制防治氨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作业环境定期测定氨浓度,对工作人员执行定期体检制度。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肝、肾疾病、心血管疾病均列为职业禁忌证。
实例1 上海某制药厂于1989年7月27日上午8时45分,对新装的8AS-17型主机和250m2蒸发式冷液器进行试压捉漏和氨系统工艺调试,在检查1号氨储罐排气阀门时,由于该管道安装时管道丝口壁过薄,强度不够,开启阀门时管道齐根断裂,当时1号氨储罐处于工作状态,罐内氨压力达12.5Kg/cm2,以致高压液氨气从裂口处大量喷出,顿时现场氨雾弥漫,操作工员无法靠近抢救,后在消防人员的协作下,用大量高压水封住外逸氨气,操作工人未戴上防毒面具冲进现场关闭阀门,于上午10时15分现场抢救结束。至此约有4吨左右液氨外逸造成环境污染。在抢险过程中有7人送医院救治,其中有4人留院观察。
经现场测试,上午11时20分时1号氨储罐排气管断裂处的上、下方的氨浓度为6~86mg/m3。
事故发生原因:设备检修时未充分认识到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工艺调试前对有关设备未作全面严格检查以消除隐患,生产现场也未按规范要求配置足够有效的带氧防毒面具。
实例2 地处虹口区的上海某食品厂于1988年初因基建施工,临时铺设一根通1000吨冷库的液氮输送管道。9月30日上午10时05分,该管道在穿墙的管段部分发生断裂,至11时左右抢关阀门的1小时内,约有7吨液氨以10kg/cm2的压力向外冲出,厂区氨气弥漫,并累及周围居民区。医疗救护及消防部门接到报告后最先赶到现场,先救出被困职工、关闭阀门,后用消防龙头喷水抑气,使环境空气污染逐渐得到控制。
经市和区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于当日上午11时45分对厂区不同距离环境氨气浓度的监测,距事故点约10米处氨气的浓度为200.0~586.7mg/m3、30米处为40.0~93.0 mg/m3;中午12时45分监测,分别为96.0~108.0 mg/m3和20.0~24.0 mg/m3。
受害职工和居民共31人,分送五家市、区有关医疗机构救治。其中该厂职工10人、居民21人,年龄最大77岁、最小为出生仅24天的婴儿,症状严重的4人(均为该厂职工、)其中1人为怀孕7个月的女工。
输送危险化工品的管道不执行定期巡检制度,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加以维修,此为该起氨泄漏工厂和环境、危及人群健康事故的主要起因。
实例3 地处闵行地区的市机电局所属的上海某机器厂,于1982年6月21日下午2时30分,检修工许某(男,24岁)进冷饮室为冷冻机加致冷剂氨水时,由于加药用的橡胶管老化破裂,吸入大量氨气。出现咽喉部充血、胸闷、气急等一系列中毒症状。经区级医院职业病科诊治,诊断为急性氨气中毒。
输液橡胶管没有严格的安全性测试和定期更换的制度,由于老化破裂而致中毒的事故屡有发生,本厂的冷冻机加氨中毒事故也属此列。
实例4 上海某溶剂厂的检修工朱某(男,30岁),于1982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冷库检修冷冻机时,因机内留有氨的残液,拧开螺丝后,氨气逸出而经呼吸道吸入,出现胸闷、气急、咳嗽、咯出泡沫样痰等症状,并有面部皮肤局部灼伤。送市有关职业病专业机构诊治,诊断为急性氨气中毒。
检修冷冻机前,对机内有否残液不作测试,在不明安全性的情况下盲目拆卸机件行检修作业,且无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必然会发生中毒事故。
实例5 1982年3月15日下午2时,上海某化工厂在将液氨灌装入槽车时,槽车上方回气管(橡胶材料)突然爆裂,当即大量氨气外逸,现场灌装工均出现流泪、咳嗽等眼、上呼吸道刺激症状,送医院急救,诊断为急性氨气中毒7例、氨气吸入2例。这些患者分属五个单位,可见该起事故影响范围之广。
事故原因主要是:灌装作业前未巡视检修管道设备,橡胶管老化,且灌装工均未佩带防毒面具而引起事故。厂方应建立设备定期检修制度,输液用橡胶管应作定期强制性耐压试验,为防老化应定期更换,灌装工人应配备防护用品并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实例6 1982年7月14日上午10时,上海某染料化工厂的合成氨车间,液氨槽在放液氨时,由于橡胶管老化,接口处受压发生脱落,使大量液氨溢出,操作工卢某(女,20岁)在未佩带防毒面具的情况下在现场处理外逸事故,即发生咳嗽、咽喉充血等症状,经医院救治诊断为急性氨气中毒。
事故原因,操作工在生产作业前未对老化的皮管进行检查和更换,在处理外逸事故时也未佩带防毒面具而引起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