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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拉尔基热电厂煤粉仓掉人窒息死亡事故

2014-06-24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1990年12月16日13时25分,承包富热厂燃料皮带间防水工程的江苏沛县工程处,雇用的当地民工孙×(女,18岁)在通过5号炉煤粉仓时,因粉仓人孔盖开着,不慎掉入煤粉仓中,抢救不及,窒息死亡。在抢救孙的同时,另一男民工也掉入仓中,因掉入的时间短,男民工被救了上来。

  二、事故原因

  (1)孙×在通过5号炉煤粉仓时,因粉仓人孔盖开着,孙不慎掉入粉仓,抢救不及而窒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承包方在开工前自上而下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够全面,导致施工人员没有全面熟悉施工现场及作业安全措施。

  (3)领导对安全重视不够。

  三、暴露出的问题

  (1)施工检修管理工作违章。没有及时恢复粉仓的人孔盖板,而需要检查或检修的生产设备设施孔洞不做安全措施。

  (2)没有认真吸取同类人身伤亡事故的教训。

  (3)承包单位的临时工自我防护能力差。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不熟悉作业现场环境。

  四、防范措施

  (1)为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制定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2)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3)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发给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佩戴“胸卡证”方可上岗工作。

  (4)严格执行《安规》中第12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