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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远燕安实业有限公司“8.5”事故

2014-11-25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生时间:2010年8月5日9时50分左右

  发生地点:房山区中国石化燕山分公司化工一厂

  事故类别:中毒和窒息

  伤亡情况:死亡2人

  一、事故简介

  2010年8月5日9时50分左右,北京恒远燕安实业有限公司在房山区北京燕山分公司化工一厂进行乙烯球罐拆人孔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现场2名作业人员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检维修项目在燕山分公司化工一厂开展,检维修项目名称为裂解装置球罐检验配合,检维修地点为化工一厂裂解装置内,检维修内容是裂解装置球罐FB-401C检验配合。该项目施工期限为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15日,共计14天。事故发生前,事故现场正在从事乙烯FB-401C号球罐(1500立方米)拆人孔作业。

  2010年8月5日8时15分左右,北京恒远燕安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召集全体人员安排当日工作。从8时30分左右开始,先后拆除了401C罐底部人孔和罐顶人孔,9时45分左右,已全部拆完毕,施工人员陆续从罐顶收拾工具撤离,按工作票当天工作已全部完成。此时留在罐顶的只有管工胡××、刘××二人,刘××收拾卸下的螺丝,胡××进入罐内操作平台(距罐顶人孔约2米),罐内氮气含量过高导胡××致窒息晕倒,刘××发现后便大喊救人。工人易××从悬梯返回罐顶,在人孔俯身查看时吸入氮气,坠入罐内操作平台上。现场负责人李××发现情况后立即拨打了119求救。同时,化工一厂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现场工人高××等人从罐下迅速跑到罐顶,高××戴好防毒面具、系好安全绳下罐救人,被熏得无法呼吸,同事急忙将其拽上罐顶。此时,119车辆赶到现场,立即展开救援,将落罐人员救出送入燕化医院进行救治。15时左右,胡××经抢救无效死亡。易××从急救室转入重症病房,燕化医院联系朝阳医院3名教授来院会诊,研究治疗方案。8月6日20时55分,经治疗无效死亡。经鉴定,死者符合缺氧窒息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管工胡××作业完毕后未按规定迅速撤离作业现场,进入乙烯储罐内,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易××施救措施不当,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北京恒远燕安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一)北京恒远燕安实业有限公司管工胡××违反规定入罐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北京恒远燕安实业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其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其他相关责任人不构成刑事责任追究,责成事故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事故调查组。

  【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生产意识、违章作业导致的缺氧窒息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未科学施救导致事故伤亡进一步扩大。应从事故中吸取的教训: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本单位作业时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

  2.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他们熟悉相关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科学施救,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小知识:

  有限空间作业及其范围: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甲烷、氰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爆炸危险或氧含量不足(低于18%)的空间。有限空间大致可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蓄水塔(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