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业务合作

“野蛮”操作烧伤工友

2008-04-01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热度:   收藏  

  事故经过

  1、某重机厂二金工铆焊班5人按生产票下一批法兰料时,焊工田某、唐某拉着火焊,在一块铁板上相背而同时切割下料。

  2、两人切割一段时间后,相距越来越近,快背靠背时,唐某因火焊把带不够长,站起来拽把带。

  3、唐某在没有关闭火焊枪情况下,双手握着火焊枪向身后抡甩拽带,焊枪嘴强烈的喷火瞬间将蹲在身后毫不知晓的田某后背灼伤,后背烧伤面积达75%,局部达Ⅲ度烧伤。

  事故原因

  唐某思想麻痹,忽视安全,多人集中工作无协调配合。在拖火焊把带时只顾看带,手握焊枪抡甩向后,违反焊枪喷火时不许脱离视线、不许对人、拖带时必须关闭焊枪的规定,野蛮操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焊枪非作业及移动把带时必须关闭焊枪,严禁野蛮拖拽焊枪把带。焊枪带火时枪口不可对人,喷火范围应始终控制在操作者视线之内。

  2、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做到“三不伤害”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