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2月7日8时15分,某钢厂制氧分厂氧气精馏塔内发生灼烫伤 1人的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
3350Nm3/h氧气精馏塔因故障大修,要焊接一根架设仪表管的角铁架。电焊工甲带着学徒乙前往该塔作业,因塔内管子较多,电焊处只能容纳1人操作,故乙留在人孔口处监护。甲举着焊枪刚接触焊接件,电弧与火突然一起窜起,接着整个塔内烈火熊熊。乙见状,即冒险探入人孔口,用力将甲救出,但甲烧伤面积已达70%,其中深度占30%。
[原因分析]
(1)气源管道未装盲板,以致氧气泄漏进入待检修的空分塔内,造成塔内充满氧气,遇明火而燃烧;
(2)未建立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防范措施]
(1)凡进入设备内施工,必须先进行气体成份化验,含氧量控制在18%~21%范围内;
(2)凡进入氧气精馏塔内作业,必须在气源管道上装设盲板,严格遵守装设、抽取盲板制度,防止氧、氮等气体窜入;
(3)建立严格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动火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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