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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装车用乙醇汽油静电火灾事故

2009-08-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概况

  2006年4月30日,某油运公司油罐汽车在某油库用鹤管灌装E10车用90号乙醇汽油过程中,油罐车灌装口突然起火。灌装工和油罐汽车驾驶员迅速利用放在灌装口附近及微机控制显示器房内的石棉被将火扑灭,未造成任何损失。

  2事故原因

  这是一起静电荷积聚引发的火灾事故。具体分析如下:

  (1)油罐汽车罐体较高,鹤管出油口至油罐底部距离大于20cm,为喷溅式装油,造成静电荷积聚。

  (2)混合器内平行于组分汽油流向的变性乙醇管道出口,未按图纸要求制成长方形喇叭口,而是用铁板封堵钻孔,促使变性乙醇流出管壁的速度加快,产生大量静电荷。

  (3)过滤器安装在发货台下面,到鹤管出口的缓和时间不足30s,静电不易泄漏。

  (4)过滤器未单独接地,而与发油控制器的外壳串联接地,不利于静电释放。一旦发油控制器漏电,整个工艺管道带电,后果将不堪设想。

  (5)微机发货系统防静电、溢油联锁保护装置因工作性能不稳定,经常溢油或发不出油,影响油品正常灌装,2003年下半年被油库停用,代之以固定式静电接地报警器防静电。2005年12月乙醇汽油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时因前后两个系统不兼容无法恢复防静电、溢油联锁保护功能,对于乙醇汽油灌装而言防静电联锁保护装置完全失效(但柴油部分联锁保护装置仍有效)。

  (6)鹤管转向节有三处等电位跨接线固定螺丝松动,系驾驶员怕油品弄脏手用跨接线拎鹤管所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静电导除。

  (7)静电接地报警器夹错位置,无法导除静电荷或导除效果较差。

  (8)灌装工和驾驶员穿绝缘鞋在油罐顶上操作,可产生0.45mJ的能量,超过点燃可燃气体的最小放电能量(0.2mJ)。

  根据偶电层理论,油品带电源于固一液相界面上的电偶层。带电油品流人油罐,使油罐内油品带电,导致油罐的内壁感应出与油品符号相反、电量相等的静电;油罐外壁则出现了与油品带电符号相同的等量静电。如果油罐接地,则油罐外壁的静电流人大地,油罐内壁的静电因与油品中的静电荷相吸引留在油罐内壁。虽然管道中的流动电流很小,约10-6A,但由于油罐的体积大,电容小,往往形成几千伏到几万伏的油面电位,油罐内带电油品与内壁之间产生静电压,当静电压大到一定值,油罐内可燃气体被击穿而产生火花放电。该油库在变性乙醇汽油灌装的过程中已满足静电放电起火的四个条件:有产生静电的来源;使静电得以积聚,并有足够大的电场强度和达到引起火花放电的静电压;静电放电能量达到爆炸性混合气体的最小引燃能量;静电放电火花周围有爆炸性混合气体存在,其浓度处于爆炸区间内。因此,静电放电起火是必然的。

  3事故教训

  (1)油库严禁喷溅式灌装油品。为了使鹤管在灌装油品时大小油罐汽车均适用,可将鹤管改成套筒式,出口呈T形。

  (2)油库新、改、扩建工程严禁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图纸,必须按照《设计与建设管理程序》、《变更管理程序》、《施工作业HSE管理程序》进行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落实“三同时”工作,组织新工艺、新设备投人运行前的教育培训。

  (3)严禁随意拆除或解开微机发货系统防静电、溢油联锁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必须迅速查明原因,恢复正常联锁保护功能。油库各类接地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石油库静电安全规程》、《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进行设置,并定期检测。

  (4)严格控制灌装速度,初流速不得大于lm/s,正常流速不得大于3m/s,可用阀门调节。

  (5)严禁灌装工、驾驶员穿绝缘鞋在油罐汽车顶上走动、驾驶员提放鹤管及夹取静电接地报警器,必须按照《油品收发储HSE管理程序》、《油品灌装作业指导书》进行规范操作,根据《职业卫生管理程序》要求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静电接地报警器完好率、夹取的有效性实行灌装工、驾驶员(顾客)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油品灌装和运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