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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处理设备故障死亡事故

2011-03-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唐山市新区热电厂处理设备故障死亡1人事故

  ㈠事故简要经过

  2000年8月30日17:05分,唐山市新区热电厂2#炉司炉助手检查发现碎渣机故障及冷灰斗掉焦托灰,锅炉车间主任范连顺与鲁杰、张广平两位工程师共同组织处理。除焦前先打开炉底部南甲侧1.5米入孔门,发现炉膛内甲侧底部有大焦块及大量浮灰,造成排灰不畅,经车间主任范连顺、检修工程师张广平、运行工程师鲁杰研究决定,将4.5米甲侧面的人孔门打开检查(由张广平、徐雁操作)。18:05分,2#炉发生托灰坍塌产生正压,处在3.8米平台的锅炉车间检修工程师张广平和运行工程师鲁杰发现炉灰及热浪从1.5米南侧人孔连续喷出,非常危险,他俩分别从3.8米平台处跳下撤离,张广平跑到锅炉主厂房南墙边,见鲁杰倒在了地上,立即找人抢救。鲁杰、张广平也被炉灰、热辐射烫伤,一同被送往工人医院治疗。张广平两小臂轻微烫伤,2000年9月13日已出院。鲁杰由于伤事过重,于2000年9月23日7时40分死亡。

  ㈡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组织者思想麻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随时都有掉焦喷灰的除焦现场,工程师鲁杰仍然冒险从2#炉南侧1.5米人孔上面3 .8米平台处经过,又未按规定穿着防护服装,造成灼烫致死。

  2、间接原因。安全措施不全面,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工作不落实。

  ㈢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加强管理,对各工作点专门设立监护人;

  2、组织职工对本厂职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专门学习考核;

  3、对除焦现场及有关通道封闭隔离,明确除焦和检查人员停留的位置。制定相应规程,对除焦工作严格管理。不强行除焦、除灰,必要时停炉冷却后再除焦;

  4、除焦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服装,使用防护用具;

  5、除焦过程中司炉按规程允许范围加大炉膛负压、降低负荷;

  6、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各类违章,要求全体职工结合本职具体工作制定“三不伤害”措施;

  7、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8、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分析、判断、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