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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岗位两名职工烫伤事故

2011-06-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关于对锅炉岗位两名职工烫伤全厂通报

  一、锅炉两名职工烫伤事故

  7月26日下午17时30分,由封经理、卢助理、安环科、调度室、工艺科、制气车间部门负责人、造气岗位主操作和锅炉岗位有关职工共同参加了事故分析会。

  一、事故经过:

  2006年7月26日,由于25吨混燃炉水加热器漏,开始停车检修,在 27日下午2:00分检修完毕,炉料已装好,开始向燃烧室加木柴,燃烧室人孔处职工郝丽彭向内放木柴,人孔外职工马向阳送给人孔处人员木柴,在此过程中,突然锅炉燃烧室进口水封水跑出并进入燃烧室内,热水、气流飞溅并引起热水灰尘冲向探火孔,将正在作业的职工郝丽彭背部大面积烫伤并从3米高的平台跌落至地面,并且脚摔伤,另一名职工马向阳造成轻度烫伤,住院治疗。

  锅炉操作工甄国力在此过程中,在操作室发现造气第二个循环(2.5分钟/1个循环)又进行了回收送往锅炉燃烧室,又发生了热水飞溅并跑出,检查发现锅炉仪表盘3#造气炉回收指示亮,马上通知造气岗位主操作黄丽舟,并告知3#造气炉进行了回收要立即停止放空气的回收,锅炉这边发生了人身事故,因该操作工没听清,就把电话给了下灰后刚进操作室的孙亚峰,孙亚峰接电话后立即检查了微机,发现3#微机的吹风气开关在开的位置,随后立即搬了回来,随后造气停止了送往锅炉的吹风气。

  二、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造气、锅炉岗位和车间有关人员对当时情况的叙述和大家的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1、造气操作工误操作,在3# 造气炉下灰后,开炉过程中碰到了回收气的开关,导致微机运行过程中吹风气进行了回收,致使吹风气回收系统压力猛增,冲破锅炉前U型水封,进入混燃炉,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制气车间在停炉检修前,没有制定锅炉检修的安全预案,没有按照系统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对系统管道加好盲板彻底隔绝的措施,锅炉工段没有严格要求职工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安环科现场检查不到位,没及时发现职工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应负一定责任。

  三、事故处理:

  1、对此次事故主管生产经理封春芳应负管理责任罚300元,罚总经理助理卢进忠200元。

  2、对造气岗位黄丽舟误操作导致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孙亚峰在查事故原因时,隐瞒事实真相,态度不诚实,事故原因不能及时查出,责令其二人停职检查,免去二人7月份效益工资的处理。造气工段长负连带责任罚50元。

  3、对制气车间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安全措施不落实,罚车间主任王拴庄150元;副主任高贵清100元,甄志强200元;锅炉工段长刘军刚200元。

  4、安环科现场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不规范行为罚款100元。

  四、防范措施:

  1、要求各单位在设备停车检修前,必须制定切实的书面安全检修预案,并将采取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并报安环科审查批准后方准开始检修。否则,发生事故由作业部门领导负责。

  2、在今后类似的检修中,必须对系统进口进行彻底隔绝, 加好盲扳的安全处理,造气要做到每台炉吹风气回收开关断电的处理。

  3、各车间、工段对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设立项目专职安全员,明确职责。

  4、加强职工自身防护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学习,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小事故通报:

  高压甲醇温度下跨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7月13号中午12:20,操作工王立从、尹平朝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高压甲醇合成热点温度下降,于是提高进口CO,此时上部灵敏点温度160℃,进口CO 调节阀开启度由46%调高至50%,但温度仍然下降,此时灵敏点温度降至140℃,12:25分发现CO调节阀开启度为5%,进口CO降至2.0%,热点温度由240℃降至220℃,于是通知配电室启动电炉,同时将CO调节阀开启度由5%调至80%,但温度仍然下降,在当班调度及工段长的协调下,将电炉负荷由300A调高至500A,此时热点温度降至160℃,时间为13:14分,开始减量至28机,13:40分热点温度升至180℃开始加量,14:10分温度略降,又减量至22机,温度逐渐上升,14:50分温度恢复正常,逐步加量至31机生产。影响生产9台时,折合成氨4.14吨。

  2.事故原因:

  1)操作工操作经验不足,处理异常情况知识欠缺。

  2)操作不细心,未能及时发现调节阀输入指令错误。

  3)联系不及时,未能及时和调度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以采取提高电炉功率等措施

  3.吸取的教训:

  1)岗位操作 技能差,不能独当一面。

  2)操作不细心,在调节后温度仍下降时应现场落实调节阀的真实开启度。

  3)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和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以免延误处理时间。

  4.整改措施:

  1)加强工段技能学习,提高操作技能。

  2)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以达到精心、细心操作。

  3)加强巡检频率,及时发现问题。  

  5.事故处理:

  此次事故为一起由操作引起的工艺事故,本着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处理如下:甲醇合成工段长甄民生罚100元,事故责任人尹平朝免去当月超产奖,罚辅助操作王立从50元。

  本月安全文明生产简况:

  安全生产

  在7月份,我公司生产发生了两起事故,事故的发生的原因,现已查清,主要是各级领导重视不够,表现在重生产、轻安全、讲的多、落实得不彻底,措施不完备。本月生产情况基本稳定,产品产量稳步提高,并实现了设备的稳定运行,达到了预期的生产目标,但是从本月的安全生产发生的事故充分说明,特别是生产设备的临时紧急抢修中,项目的安全措施不制定、没有明确具体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管、监督、负责措施的落实,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从锅炉烫伤事故中可以表现出来,从细微小事上重视不够,安全措施不落实,麻痹大意,以致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文明生产:

  在本月我公司文明卫生工作基本保持了良好干净、整洁、规范的文明生产状态,这得益于公司制度的严格考核和全体职工辛勤劳动、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大家继续努力,人人争当文明卫士。

  学习提高:

  为了使大家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对下边的一些名词术语进行认真学习并真正理解,并在今后工作中正确运用,从而为实现本质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础。

  1、安全标准化: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标准。

  2、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预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5、重点部位:

  (1)制造、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

  (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6、资源:是指实施安全标准化所需的人力、财力、设施、技术和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