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2006年1月11日上午,某炼铁厂4号高炉丙班接班后,按计划准备出铁。值班工长龚某做例行检查,未发现异常现象,回到值班室。8点20分左右,他通知水泵房值班人员给下渣沟送水,准备出铁。水泵房接到通知后立即送水。此时,临时来加班的甲班副班长邱某,从下渣沟上的安全通道经过时,发现沟边有一个手套,还有手抓的痕迹,怀疑有人被冲走。立即到值班室报告,4号高炉炉长吴某马上通知水泵房值班人员停止送水。清点人数后,发现炉前工陈某不在了,炉前所有的人沿着渣沟找人,都没有找到,后到水渣池里打捞,约9点钟捞到陈某的尸体。
事故原因
死者陈某到下渣沟修补流嘴,未向炉长或值班工长报告,私自下沟作业,且在下沟之前未将冲渣水管的蝶阀关闭,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值班工长龚某通知泵房送水冲渣前,未去现场再次检查确认。班组、工段未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预防措施
1、各单位要汲取事故的教训,在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的基础上,组织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再学习、再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2、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开展“查找事故隐患,增设安全防火墙”的安全活动,凡是能够从本质安全的高度实施安全整改的,都必须增设安全防线,不能满足于已有的简单安全防范措施。
3、在全公司推行安全确认制,凡未经安全确认,任何人不得盲目下达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指令;凡未经安全确认,任何人不得随意进行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生产事故的操作。严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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