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04年3月11日15时30分,北京市诲淀区阜成路51号,中国人民解放军三O四医院发生一起电梯溜梯蹲底事故,造成5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3月11日15点30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四医院外科楼2号病床电梯在向上运行至2层时停梯上人,当电梯准备关门上行时,电梯轿厢突然变为下行,溜梯蹲底至负1层,致使5人轻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北京天竺空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取得电梯维修资质,进行非法的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2. 北京天竺空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保证其维修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
3.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对事故电梯进行技术鉴定的结果表明:事故电梯制动器奉正常起作用。
4. 电梯维修保养不及时、不到位,使电梯机械部件磨损严重,控制部分失灵。电梯制动器不能正常工作,从而导致本次事故发生。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 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从事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2. 应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并进行定期考核,
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增强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保证贯彻落实,保证维修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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