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220kVXX站检修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误登带电设备造成人身重伤事故

2008-09-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4月20日下午15时51分,XX局检修部二班副班长李××(伤者,男,43岁,变电检修高级工)作为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其他3位人员在220kVXX变电站办理了第一种工作票,执行“处理#3主变变中103T0接地开关触头合不到位处理”工作任务。值班人员在执行安全措施时发现103B0地刀同样存在合不到位情况,采用挂接临时接地线的方式完成安全措施。14时20分,开始缺陷处理工作。该工作班在完成103T0接地开关触头缺陷处理后,在没有办理工作票结束和没有汇报和知会其他人的情况下,李××擅自带领本工作组人员转移到1032刀闸支架处,扩大工作范围用竹梯登上2.5米高的1032刀闸支架处理103B0地刀缺陷(刀闸靠母线侧带电)。15时51分,因与带电的1032刀闸B相Ⅱ母侧安全距离不足造成刀闸对人体抢弧放电。李××被电弧烧伤并从高处正面跌落草地。事故同时造成4个110kV变电站全站失压的A类一般设备事故。

  二、初步原因分析

  (一)擅自扩大工作范围误登带电设备。工作负责人带领班组人员在工作地点的围栏(网)内完成缺陷处理后,擅自进入非工作地点检查处理缺陷,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工作负责人违反规程,本应履行监护职能却没有履行,明知故犯直接参与作业,使整个工作中失去安全监护。

  (三)工作班成员没有履行安全职能,不关心施工安全,监督规程现场实施。对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的行为没有拒绝、反对,对误登带电设备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和纠正。

  三、主要暴露问题

  (一)事故暴露基层班组人员执行规程制度不严。有章不循,随意扩大工作范围、擅自进入非工作地点带电区域。

  (二)基层安全基础薄弱,特别是班组长安全管理有待加强。班组长(工作负责人)对现场工作的职责分工不明,班组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

  (三)班组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集体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加制止,还积极配合。公司反复强调的遵章守纪和制度的刚性执行在基层单位贯彻不到底,流于表面、流于形式。

  (四)现场安全交底工作不细不实,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针对性不强。一些工作班成员对工作票中工作地点写得一清二楚的带电设备的情况甚至并不清楚。虽然填写了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但措施不具体,没有提出针对现场具体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