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7年11月末,牡丹江纺织厂,一台生产用的SHL20 — 1.27/250型锅炉发生了一起严重腐蚀渗漏的重大事故。
1987年对锅炉进行定期检验时,发现锅炉内有结垢现象,1987年7月2日 — 5日,清洗公司对锅炉进行了硝酸清洗,缓蚀剂采用Lan — 826新技术。清洗后检验时,牡丹江纺织厂认为垢没有清净,不予验收。当时清洗公司提出再清洗一次,牡丹江纺织厂也同意,但没有及时进行。间隔了两个月,1987年9月5日—7日进行了第二次清洗。第二次清洗后,牡丹江纺织厂虽作了验收,但因第一次酸洗后发现有一根下降管有一小孔漏水;进行了修理,而对其它管子没有采取保养措施。第二次酸洗两个月后,于1987年11月30日对锅炉进行水压试验,加水时发现对流管束于下锅筒胀口处有四、五处漏水,进一步检查后发现锅筒与管束内壁均有严重腐蚀,致使这台锅炉无法投入使用。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酸洗过程中严重违反酸洗常规工艺所致。
1.清洗前未对炉内状态进行检查。
2.没有制订酸洗方案。
3.缓蚀剂已超过一年保管期,使用前又未作试验而盲目使用。
4.酸洗过程中未对酸浓度及三价铁离子进行测定化验。
5.酸洗后未作碱中和钝化处理,只是打开入孔,用水龙头站在锅筒外进行了短时冲洗。
6.在二个月时间内进行了两次酸洗,时间长达96小时之多,循环时间36小时。
7.酸洗后未进行保养处理,因而加剧了腐蚀程度。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锅炉酸洗工艺应认真对待,由于酸铣不正确,造成腐蚀的事故不断发生,因此,对进行锅炉酸洗的单位,一定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如人员素质,缓蚀剂的使用,配比以及酸洗工艺等,人员应具有相当的经验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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