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04年10月28日18时20分,重庆市长寿区永恒缆车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客运索道严重事故,造成7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发生事故的缆车是重庆矿山机器厂1989年在原有缆车的基础上改造新建的客运缆车,额定运行速度2m/s,用于城市客运交通。
10月28日18时20分,重庆市长寿区永恒缆车有限责任公司2号缆车在下行至上岔道处脱轨,缆车下站值班人员发现缆车运行声响异常,立即按红色信号和电铃向上站当班司机示警,在缆车向下滑行了56.7m处时当班司机制动停车。事发时2号车厢共有乘客30余人,在滑行中由于车厢晃动导致7人碰撞受伤,其中4人住院,3人住院观察,伤势较重1人系受惊避险自行跳车摔伤。
2号缆车脱轨向下滑行过程中,将轨道中设置的托轮、滑轮撞坏10个,2号缆车在轨道外滑行了56.7m后被制停在下岔道处;2号车被制停后两导向车轮在两条轨道中间地面上,两平车轮在轨道外侧的地面上。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缆车脱轨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号车厢在前导轮晃动和后平轮卡死以及轮距正偏差和轨距负偏差的综合作用下造成脱轨。
2. 该客运缆车未经检验合格,擅自投入运营。
3. 该客运缆车设备陈旧,安全装置不全,检修维护不力,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4. 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安全意识淡薄,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造成事故扩大。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 对缆车操作系统、轨道系统、车辆进行全面整改。
2. 严格实行检验制度,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营运。
3. 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4. 对目前已建缆车设备陈旧、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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