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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山湖2”轮和“神龙9”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2009-03-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概况

  2004年2月29日约0820时,“银山湖2” 和“神龙9”高速客轮,在温州港杨府山码头东北水域发生碰撞,造成“神龙9”右舷破损,1名旅客死亡,9名旅客受伤,“银山湖2”轮船首轻微破损,合计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

  2.船舶概况

  2.1“银山湖2”轮

  曾用名:神龙6        船籍港:  温州

  船舶种类: 高速客船   船舶材料: 钢质

  建造地点:武汉       建造日期:1997年5月26日

  总长:39.30米     型宽:4.20米    型深: 1.80 米   

  总吨: 120        净吨:72

  载客定额:114人

  主机种类: MTU8V396TE74L型柴油机2台

  功率:2×1000千瓦

  航区:温州-洞头 (遮蔽航区)

  抗风等级:7级

  2004年1月12日,“银山湖2”轮在温州港经温州船舶检验处进行了附加检验,签发了有效期至2004年6月12日止的《海上高速船安全证书》(证书编号:200431775007)。

  “银山湖2”轮上导航设备有:CPT-130型磁罗经1座,1831M2A型导航雷达1台,MAP-162型卫导1台,RAY-82型甚高频无线电话1台。

  2004年2月13日,“银山湖2”轮取得温州市交通局签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证书编号:浙SN[2004]01-06101),经营温州至乐清黄华至洞头水桶檑客运航线,有效期至2004年7月29日止。

  “银山湖2”轮本航次配员5名,分别为船长、值班驾驶员、水手、轮机长、值班轮机员各1 名。船舶配员符合该轮《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编号070404000013)要求。

  2.2 “神龙9” 轮

  曾用名:山东外运8号   船籍港:  温州

  船舶种类:高速客船    船舶材料:铝合金

  建造地点:俄罗斯      建造日期:1992年08月01日

  总长:27.60米     型宽:4.40米    型深:0.96米

  总吨:68           净吨:34

  载客定额:77人

  主机型号:M401A-2型柴油机    功率:736千瓦

  航区:遮蔽航区

  抗风等级:7级

  2003年12月26日,“神龙9”轮在温州港经温州港船舶检验处进行了附加检验,签发了有效期至2004年3月29日止的《海上高速船安全证书》(证书编号:200331850347)。

  “神龙9”轮上导航设备有:KN-130391009型磁罗经1座,SERIAL-R54638G型导航雷达1台,HGP3000型卫导1台,DXQ-9100型甚高频无线电话1台。

  “神龙9”轮本航次配员5名,分别为船长、值班驾驶员、水手、轮机长、值班轮机员各1名。船舶配员符合该轮《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编号P070404000007)要求。

  “银山湖2”轮和“神龙9”轮分别制定有《航线运行手册》、《操作手册》、《维修计划》和《保养手册》四手册。

  “神龙9”轮的《航线运行手册》中规定:在视程受到限制的条件下,船长应严格执行《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规则》,包括使用安全航速、开启雷达了望、按章鸣笛、充分并正确使用船上VHF电话通报本船位置与动向等等。

  “银山湖2”轮的《航线运行手册》中规定:在视程受到限制的条件下,船长应严格执行《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规则》,包括利用助航仪器进行系统了望、按章鸣笛等等。

  3.天气情况

  天  气:阴有雨;

  风  向:东北;

  风  力:5-6级,阵风7级;

  潮  流:落水流;

  能见度:不良,中雾,视距约500米。

  4.事故经过

  2004年2月29日,洞头客运站调度人员通知“神龙9”轮0700时开航。0645时“神龙9”轮船长简××即指派值班驾驶员王××去洞头海事处办理船舶出港签证手续,当时能见距离约1000米。

  0700时,“神龙9”轮载客76人,开启雷达、卫导、甚高频,雷达工作在量程1.5海里档,甚高频16频道守听,开启闪光灯,离开洞头客运码头。当时海面轻雾,能见距离约1000米。值班驾驶员在驾驶台操纵台上操纵船舶,船长在驾驶台右侧负责了望。离开码头后,加速至约13节。依靠物标导航,偶尔利用雷达和GPS。过三盘后,主机转速提高到1230转/分,航速约18节。0714时出深门后,主机转速提高到1420转/分,航速30节。0743时过黄华,轮机长张晓东上驾驶台监控主机仪表。过七里港后,能见度下降至约500-700米。0815时过七都嘴。0820时,过杨府山液化气码头后,船位离瓯江南岸约300米,航向约250°,目视发现右前方300-400米处的“银山湖2”轮出港,立即采取慢车、停车。几十秒钟后,在28°01.′5N/120°42.′6E 处,“神龙9”轮右舷和“银山湖2”船首右侧发生碰撞。

  2004年2月29日0750时,“银山湖2”轮接公司调度通知0800时从温州开往洞头。0800时办理出口签证手续。0805时,“银山湖2”船舶配员5人,载客78人,从温州望江客运码头开航,开启雷达、卫导、甚高频、航行灯,雷达工作在量程0.25海里档,甚高频16频道守听。江面能见距离约1000余米,依靠物标导航,偶尔利用雷达和GPS。过瓯江17号灯浮后,雷达量程调至1.5海里档,航速增至27-28节。约0819时过杨府山码头后,航向约085°,目视发现前方300米处的“神龙9”轮进港,即采取鸣汽笛一短声,右舵5-10°,慢车、停车,接着倒车,并观察到“神龙9”轮穿越本轮船首线。当两船相距约50米时,“银山湖2”轮采取左满舵,0820时两船发生碰撞。

  5.救助措施

  碰撞事故发生后,“神龙9”轮右舷破损严重,多名旅客受伤,机舱少量进水,船员将“神龙9”轮上76名旅客全部转移至“银山湖2”轮上,并向船公司和温州海事局报告。温州海事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海巡艇和组织附近的船艇进行施救,及时疏散旅客,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1030时“神龙9”轮被拖带至温州海运码头靠泊,“银山湖2”轮自航至温州望江客运码头靠泊。

  6.损害情况

  6.1“神龙9”轮右舷严重破损;旅客1名死亡,9名受伤。

  6.2“银山湖2”船首右侧轻微受损。

  合计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

  7.事故原因分析

  7.1.了望疏忽

  “银山湖2”和“神龙9”两艘高速客轮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没有利用船上雷达进行系统观察,没有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通报船舶动态并协调避让行动,直至两船相距约300余米时才目视发现对方,无法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7.2.未使用安全航速

  “银山湖2”和“神龙9”两艘高速客轮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仍然保持高速航行,两船航向相向,相对速度大,无法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内把船停住,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六条和第十九条第2款的规定。

  7.3.未遵守狭水道航行规定

  杨府山港区附近航道为狭水道,航道宽度约为400余米。 “银山湖2”轮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出港时,为了避开沿瓯江南岸边航行的小船和靠泊码头船舶的安全,船位靠近航道中线行驶。“神龙9”轮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进港时,为了利用岸形导航,船位接近航道中线。两船未靠航道右侧外缘行驶,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九条第1款的规定。

  7.4.未按规则要求鸣放雾号

  “银山湖2”和“神龙9”轮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没有使用船上声响设备表明本船的动态,以致两轮不能及早被对方发现,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三十五条第1款的规定。

  7.5.未遵守雾航规定

  “神龙9”轮船长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未遵守雾中航行规定,亲自指挥船舶,违反了《海上雾中航行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8.事故结论和处罚建议

  8.1.事故结论

  这是一起“银山湖2”和“神龙9”两轮严重违反避碰规则和海上雾中航行规则的责任事故。“银山湖2”和“神龙9”轮的过失程度相当,两轮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银山湖2”船长周××和“神龙9”船长简××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值班驾驶员王××为事故的次要责任人。

  8.2处罚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六条(三)项的规定,拟给予“银山湖2”船长周××和“神龙9” 船长简××分别扣留船长职务证书12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值班驾驶员王××扣留船长职务证书6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拟给予“银山湖2”轮和“神龙9”轮各处以罚款10000元;拟给予“银山湖2” 船长周××和“神龙9” 船长简××、值班驾驶员王××分别处以罚款10000元、10000元和8000元的行政处罚。

  9安全管理建议

  9.1.两轮没有按照船公司制定的《航线运行手册》相关程序操作,建议将高速客轮公司纳入NSM规则强制实施的范围。

  9.2.事发航段通航环境复杂,建议运管部门合理安排高速客轮班次,避免或减少高速客轮在类似的复杂航段会船。

  9.3.雾中航行船舶应加强联络,及时通报船位,以便他船及时了解本船动态并协调避让行动。

  9.4.船公司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及时解决船舶设备落后老化的问题,及时为所属船舶配备相应的航海图书资料。

  9.5.海事部门应严格把好船舶安检和船舶签证关,特别是“四客一危”船舶的安检和船舶签证关,认真做好高速客船“四手册”的审查工作,严格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及附件的发放工作,针对高速客船在能见度不良时高速航行无章可循的行为,建议海事部门制定能见度不良时相关限速的规定,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10.调查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

  11.报告形成日期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