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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安全事故分析

2009-09-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房屋拆除是一项劳动力密集型,技术要求高,风险大的工作,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区。 随着城市建设,拆迁改造房屋拆除工程日渐增多,被拆除房屋也将越发复杂拆除条件也趋于苛刻,房屋拆除与新建工程相比更具危险性和复杂性。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房屋拆除必须严格遵循《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本文根据近三年建设部备案的房屋拆除安全事故,分析原因,提出防范事故的对策和措施。

  1、近三年房屋拆除安全事故情况分析

  1.1无资质企业或个人承揽的房屋拆除事故多。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承揽的房屋拆除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60%,而有拆除资质的仅占40%。

  1.2无房屋拆除方案的拆除工程发生的事故多。无拆除方案发生的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67%而有拆除方案的占33%。

  1.3四层及四层以下房屋拆除发生的事故多。四层及四层以下房屋拆除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73%而四层以上房屋占27%。

  1.4农村建筑队拆除的房屋事故多。农村建筑队承担的拆除工程,~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64%,而城镇建筑企业占36%。

  1.5砖混结构房屋拆除事故多。砖混结构房屋拆除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60% 而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房屋分别占30%和10%。

  1.6墙体坍塌导致的事故多。墙体坍塌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46%而由于钢筋混凝土板、梁、基础坍塌引起的事故分别占30%、14%和10% 。

  1.7发生在城市的拆除事故多。近几年所有房屋拆除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城市,而乡镇和农村拆除事故,没有一起记录在案。

  1.8公共建筑拆除事故多。公共建筑(主要是商场、办公楼等)拆除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55%,住宅和工业建筑分别占30%和15%。

  1.9农民工伤亡多。据统计,拆除事故农民工伤亡占80%以上,诸多事故的受害者几乎都是农民工。

  2、房屋拆除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发生是事故的偶然与必然因素聚集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人(业主、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等)的不安全意识、情绪和行为;物(机具、材料、施工设施及辅助设施等)的不安全状态;环境(气候、季节、地质条件等)的不安全因素。因此,预防事故的关键在于认识事故发生的规律,识别、发现、消除导致事故的必然因素,尽可能地遏制和减少偶然因素,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小。从事故案例看,房屋拆除安全事故或由于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包拆除工程,或由于拆除程序、拆除作业不规范,或由于缺少有效的安全监管,或缺少安全防护措施所致。以下从这几个方面分析导致房屋拆除安全事故的原因。

  2.1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

  据建设部统计,2003年1-7月,全国因房屋拆除引发三级以上事故共5起,造成26人死亡 、16人受伤。5起事故中有3起是属于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的情况。由于企业没有相应的资质,管理及作业人员不懂房屋拆除技术及程序,不懂安全技术及管理,而是凭主观直觉拆除,导致事故发生。

  (1)违法发包、承包、转包

  业主无视房屋拆除的危险性和技术要求,无视《建筑法》的规定,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或个人,承包者再将拆除工程转包,拆除时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黑龙江省农垦某办事处与某房产公司签订拆迁合同,房产公司将拆迁工程转包给宋某,宋某又将车库平房拆除工程转包给高某,高某从本村找来6名民工,安排他们每人拆一扇门框。6名民工用大锤、钎子等工具作业,由于未采取支撑措施,导致车库雨蓬梁整体坠落,当场砸死3人,重伤1人。

  (2)业主自行组织拆除,管理混乱

  业主自行组织拆除,由于无相应资质,常常在无拆除方案、无技术及安全交底和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拆除,冒险蛮干! 山东省临沂市某单位在拆除一栋宿舍楼时,雇佣未经安全及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拆除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统一指挥。电焊工在切断建筑物钢筋的同时,另一部分工人将宿舍楼墙体用钢丝绳及手拉葫芦加力拉紧,使墙体失稳倒塌,导致4人死亡、 2人重伤。

  (3)“以料抵工”、“以料抵款"、冒险拆除

  在房屋拆除中,普遍存在业主“以料抵工”、“以料抵款”的现象,这给房屋拆除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担心被拆的构、配件损坏,不能变卖,冒险拆除,违章作业。山东省济南市某公司委托一包工头对某机床厂的两个车间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支撑车间大门雨蓬的措施,民工无安全意识、无结构常识,违反“自上而下”、“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再拆除承重部分”的拆除程序,为保证铁门完好“便于出卖”在兼作雨蓬梁的门过梁上部砌体未拆的情况下,民工先拆门过梁支撑处的砌体,将过梁支承处掏空,导致过梁和雨蓬失去支承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2违反拆除程序,导致事故

  遵循拆除程序,是房屋拆除安全及顺利实施的保证.在拆除前,建设单位应提供被拆除建筑的详细图纸和相关资料,这包括原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使用过程中的改建、扩建等全部资料,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区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拆除过程中对相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选择最安全的拆除方法。

  2.2.1“先拆除承重结构”导致坍塌

  房屋和房屋构件拆除前,应了解被拆除部分的支承位置。拆除过程中,应确保支承位置的稳定,确保支承位置的原有的承载力。房屋拆除的原则应是按建筑物建设时相反的顺序进行,应先拆高处,再拆低处;先拆除非承重构件,后拆除承重构件。湖北省武汉市某大厦在拆除楼顶悬挑结构前,现场负责人没有交待清楚拆除程序,作业人员不知道哪些是结构支承部位,哪些是非支承部位,错误地将与柱子整浇在一起的钢筋混凝土悬挑梁拆除,使与悬挑梁整浇的外檐板失去支承,从60米高空向外倾倒,砸坏外脚手架后坠落,造成裙房门厅支模人员4人死亡,5人受伤。

  2.2.2采取了错误的拆除方法

  多层砖混结构房屋拆除,应自上而下逐层拆除,不得数层同时交叉拆除;应逐件拆除结构构件,先板、梁,后墙、柱;除平房外, 一般不得采用推(拉)倒拆除的方法。遇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时,应遵守:A、砍砌墙根的深度不得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厚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允许进行掏掘。B   、为了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C、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退至建筑物高度二倍以外时,方可推倒。

  四川省内江市某楼房拆除工程中,采用手拉葫芦及钢丝绳拉七层的大梁,大梁连同墙体将七层楼板砸断后,又砸断六层楼板,从而将各层楼板连续砸塌。6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甘肃省永昌县某工程队在某拆除工程中盲目蛮干,当拆除至三层西墙体时,作业人员用大锤、钢钎对墙下1米处先凿洞、再掏空,最后砸断四周柱脚,致使墙柱突然垮塌,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

  2.3不遵守爆破规定,擅自更改方案

  爆破拆除房屋必须严格遵守爆破施工规定。湖南省郴州市某改造工程,用爆破法拆除一栋四层砖混住宅楼时,爆破队现场负责人为减少爆破装药量,不按爆破方案实施,擅自更改方案,组织工人用大锤将楼房底部承重墙每隔0.5-0.8米凿开若干孔洞,承重墙面积减至原有的1/4左右,造成底层墙体承载力严重不足,楼房整体坍塌,造成4人死亡、 3人受伤。

  2.4缺少有效的防范措施。导致事故

  2.4.1没有考虑气候影响

  被拆房屋的安全,受气候影响较大,应准确判断气候对拆除中房屋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湖南省长沙市某四层砖混住宅楼拆除时,违反基本的拆除程序,把所有横墙拆完,仅留下一堵孤立的纵墙,并未采取任何支撑和安全措施。形成致命的安全隐患。由于待拆的墙体过于细长,稳定性差,恰遇暴风雨天气,导致墙体坍塌。倒塌的墙体又砸倒相邻的一堵墙,造成了13人死亡,7人重伤,10人轻伤。

  2.4.2对待拆的构件未采取加固措施

  贵州省遵义市某商场在拆除过程中违章,政府拆迁处发现后,责令停止作业,但撤离的拆除施工方对已凿开的楼板未采取任何加固和安全措施,导致三层楼板坍塌# 造成2人死亡,21人受伤。

  2.4.3盲目追求拆除进度

  有的业主盲目追求拆除进度,完全不考虑人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迫使施工方冒险作业,形成安全隐患,给事故发生提供了主观条件。

  2.5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生安全事故的拆除工程,大多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使拆除工程规避了政府安全监管、检查,给事故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2.6没有实行招、投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的拆除工程,大多未实行招、投标制度,或假招、投标,或走过场,致使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埋下事故种子。

  2.7没有实行拆除工程监理

  发生安全事故的拆除工程,大多未实行“旁站式”监理,致使拆除施工方在没有拆除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拆除,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致使事故发生。

  2.8作业人员大多未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房屋拆除工程事故预防措施

  根据上述分析,为防范拆除安全事故,特提出以下对策和措施:

  3.1切实遵循《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

  3.2建立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及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彻底改变部分企业低水平、走形式或不培训的现状。

  3.3业主必须对房屋拆除安全负责,与施工方共同承担安全风险,提高业主方与拆除施工方的安全成本,根据其获益情况,分摊安全风险,确保拆除安全。

  3.4实行房屋拆除的招、投标制度,杜绝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加强对拆除施工企业及现场的监管。

  3.5工程监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实行对房屋拆除的“旁站式”监理,切实加强对拆除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3.6制订有针对性的拆除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经监理方的审查,从制度上和程序上保证正确拆除方案的实施。

  3.7拆除方案及拆除技术交底切忌简单化、形式化。拆除方案除了文字说明外,还应绘制必要的图纸,标明拆除方法和拆除程序。落实逐级、逐项技术交底制度,拆除过程必须有技术人员现场指挥。

  3.8在拆除过程中,对待拆的楼板、残垣断壁,必须采取可靠的支撑,支护等加固等安全措施,防止倒塌。

  3.9拆除过程中的房屋,受气候和环境的影响较大,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防范。排除由此诱发的安全事故。

  3.10房屋拆除必须顾及到周边环境及安全,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对被拆建筑物及周围的安全环境进行评估,拆除建筑物周围应设有安全防护网和防护棚,被拆除房屋应全部腾空,拆除现场应划定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守护。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脚手架须采用全封闭围护,并搭设防护隔离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