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21日,济南供电局110KV义和庄变电站进行#1主变、110KVⅠ段母线、35KVⅠ段母线及部分变电设备停电清扫及进修工作,按正常程序办理了工作票、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交待了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等,一个工作组在工作开始后的第一项工作即由工作组负责人王某某带领工作班人员把金属梯子放在带电设备35KVⅡ段母线PT的架构上让工作人员登梯工作,当工作人员到PT顶盖处被车间安全员庄某某发现制止,避免了一起人身触电事故。
这次未遂事件以下问题:
(1)工作票安全措施内载明“在工作地点设置临时围栏”,实际上运行人员何某某设置的围栏是将带电设备围了起来,PT架构亦未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违反了安规的有关规定。
(2)工作人员思想麻痹、工作责任心不强,特别是工作组的负责人王某某思想不集中,对工作内容心中无数,错误监护是这次未遂事故的主要原因。
上一篇:陕西华阴“4.8”特大伤亡事故
下一篇:高压窜入低压线路事故引发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