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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渔C084翻沉事故(1999)

2005-03-16   来源:重庆海事局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9年2月13日19时10分,重庆市丰都县名山镇农场三组任吉银所属的渔船(自用船)在丰都港车渡码头附近水域翻沉,造成渔船沉没,三人失踪。
一、事故相关概况
    1、丰渔C084木质,船长10米、宽1.4米、型深0.5米,单机、功率3.3KW,于1999年1月27日经丰都县渔政管理站年审核格。
    2、驾驶人员情况
     驾驶员任吉银,无证书。
    3、航道水文及气象情况
    1999年2月13日19是10分,蚕背梁水位0.8米,能见度不好,丰都港车渡码头水流较急。
二、事故经过
    1999年2月13日18时50分,丰渔C084渔船由船主任吉银驾驶在车渡码头召喊过往行人乘船过河到王家渡,约19时5分载客16人完毕,准备驶航驶向对岸王家渡,任吉银将船倒车开出来,刚调顺船身加速提车时,船头开始进水,部分乘客大喊救命,船继续进水于19时10分翻沉。
三、事故损失
    事故造成丰渔C084沉没,三人失踪。
四、事故原因
    1、事故当事人任某某置国家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于不顾,以禁止营运的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运输,严重超载导致稳性下降,加之操作不当违法夜航,导致事故的发生。
    2、农自用8号所有人任某某安全意识极为淡泊。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曾相继寻找可乘之机,违法夜晚从事载客运输,躲过了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铤而走险直至本次悲剧的发生。
    3、当事人张某某无证驾驶,对船舶的性能和航道水文都不了解,错误采取了临危措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4、当事人张某某所属渔船没有夜航设备,违法航行,盲目开航,也是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
五、事故教训和建议
    1、沿江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渔船的管理上普遍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在督促、检查和指导上存在着差距,尤其是对这些非法从事营运、违法搭载乘客的现象缺乏切实可行的措施,往往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2、各乡镇人民政府渔政管理站应严把渔船登记审批关,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其发展,取缔低劣质船舶,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净化水上通航秩序。
    3、沿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利用有效的宣传手段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教育群众严禁搭乘、租用农用船和渔船从事交通运输,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
    4、抓好乡镇船舶管理责任的落实,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级落实,层层到位”,特别是要重点抓好乡镇船舶的源头管理,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现场监控,码头现场要严防死守,禁止渔船、农用船违法载客、冒险航行。
    5、主管机关应加大巡航检查力度,采取早查和夜查的方式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要针对重点的水域、码头应强化现场监控,发现违法行为严肃进行处理,净化水上通航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