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2008年3月27日7时45分左右,输焦2号皮带司机在接班检查中发现2号皮带有一处烧伤穿孔。经有关部门调查分析确认系3月26日夜间生产时所造成的。
3月23日上午,公司领导在巡视检查中即发现输焦2号皮带有上红焦现象,已通知相关车间进行控制,并于24日早生产调度会上强调指出:熄焦泵司机、刮板放焦工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熄焦泵司机在发现焦台有红焦时应及时对放焦工做出提示,与放焦工共同将红焦熄灭于焦台上,严禁将红焦送入皮带以致储焦仓,从而避免皮带损伤及皮带走廊、储焦仓失火等故障和恶性事故发生。
3月26日夜,熄焦泵司机×没有及时将焦台红焦情况通知放焦工殷×和陈×,放焦工亦没有及时观察焦台下部红焦情况,三人均未适时采取补救措施,从而导致红焦进入皮带,引起烧伤。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岗位人员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以及相关规定。
2、间接原因
炼焦车间、备筛车间管理层对岗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基层领导对上级精神传达不及时、不准确,对违章作业的严重后果没有清醒准确的认识,。
车间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使作业人员安全第一思想树立不牢,对违章可能造成的恶性后果估计不足。部分生产指挥者、作业者对轻微违章习以为常、熟视无睹,麻痹大意现象普遍。
相关单位没有根据不同条件下红焦率制定相关的熄焦规定。
熄焦工、放焦工《操作规程》对如何处理焦台上的红焦没有详细规定。
防范措施:
1、严禁违章操作,车间要对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2、各生产车间应对管内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重点防范;
3、各级管理人员应对上级下达的生产命令及要求及时准确地贯彻传达,并认真督察落实执行情况,真正的做到“令行禁止”。
4、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举一反三,严查违章作业等“三违”现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消灭“三违”,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5、相关部门应共同对熄焦工、放焦工如何分工协作处理焦台红焦作出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