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10日,山东省某水泥厂在修理提入机进料口时,由于情况交代不清,导致一名工人被埋入下料管内,由于抢救及时,幸免于难。
事情经过:
3月10日早上一上班,某水泥厂决定修理提入机进料口。此进料口在内部,人必须钻入下料管才能进行修理。修理前,班长通知铲车司机,有人修理,不要上料。不料该铲车出了故障,调度员又派了另一部铲车和另一名司机负责此工段的上料任务。该司机接受任务后,不了解情况,将一铲斗黏土(2t多)倒入料斗和下料管,将正在下料管底部从事修理的作业人员完全埋没。发现这一情况后,该厂领导迅速组织人员抢救,扒土放料救人,经过紧急抢救,被埋人员被救出,幸免于难。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危险作业现场应设安全监护人,但是现场没有设安全监护人,严重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二是工作联系不够,调度员和替班司机不了解情况,盲目上料。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极其危险,其教训也十分深刻。应吸取的教训,一是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从事危险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监护人。二是加强工作的信息沟通,从事检修、安装等施工时,要将注意事项尽量通知到有关人员。三是加强对铲车司机的安全教育,铲车作业前要了解情况,作业中要头脑清醒。
事故发生后,该厂除对肇事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外,还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对原有安全规章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并且还用这次事故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全厂职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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