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1996年某日凌晨4:田时左右.某钻井队正常钻进至井深209.36米,进行接单根作业。代司钻王某操作刹把上提钻具卸下方钻杆后。钻工朱某和李某站在大鼠洞旁扶方钻杆杆入大鼠洞,代副司钻吴某(死者)拉猫头(用1根1/2"钢丝绳套约5米+1"白棕绳约7米),通过井架左前大腿上一个变向滑轮拉方钻杆入鼠洞。当方钻杆偏离井口约0.5米左右,绳套滑脱,认为是导向轮方向不对,调整方向后又拉。待方钻杆受力后,代司钻王某返回到司钻操作台准备下放方钻杆,这时钻台人员均注意方钻杆,背向吴某(死者),只见方钻杆迅速偏离井口并越过大鼠洞,钢丝绳套滑脱,猫头方向发出“嘣”的一声,吴某(死者)身体被猫头绳绞在猫头上,后脚打在司钻操作台保栏杆上。代司钻王某立即采取紧急停车措施,由于惯性作用,猫头继续旋转几圈后将吴某摔在钻台上,造成吴某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根据现场勘察和尸检分析,吴某在操作猫头时站立位置不当,操作方法不对。应该是左脚前、右脚后,目视猫头及井口。左手绕绳,右手理绳,第一道绳拉紧后,用左手依次缠上第二道、第三道……,吴某是用右手绕绳,违反了钻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班代司钻王某对吴某违章作业,监督不够,纠正不及时。
3、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对职工管堙要求不严。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开展安全知识特别是操作规程、各岗位的风险特点、自我保护和自救措施的安全教育,使各级人员、岗位工人在各自的岗位上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标准化操作。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对安全生产不重视、管理不严,对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发生事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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