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9年除夕之夜,葫芦岛市一家烟花有限公司在绥中县政府广场进行焰火燃放。燃放过程中,礼花弹在发射筒内爆炸,邻近发射筒被炸散倒伏,造成沿街三栋办公楼部分窗户玻璃被震碎,22人被震碎的玻璃等破碎物品划伤,各种损失可达上百万元。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分析
礼花弹炸筒的原因大约有以下几点;
一是装弹时礼花弹装反,将延期引燃或发射药包一端向上装进发射筒,在产品点火引线被点燃后,产品向下发射并在筒内爆炸。
二是礼花弹外径与发射筒内径无缝隙,硬性加压安装,礼花弹发射受阻,未及发射出筒便爆炸。
三是产品自身有质量缺陷,如发射药量少,发射力不足;又如发射药受潮、或引线速燃,等等。
2、间接原因
一是发射架不牢固,发射筒捆绑不结实,导致炸筒后三筒倒伏,扩大了事故危害程度;
二是有可能安装操作人员不合格。因为人员不足,雇佣无证人员,这些人为经过培训和实践,缺乏经验和安全意识,容易出现安装问题;
三是没有按规定进行安装后的检查。按要求,安装后应该由安全、技术人员逐个进行装弹后的验收。如果按规定操作,也可以避免此次事故。
四是观众位置和距离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据反映,在燃放中,观众距离燃放作业点边缘的距离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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