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08年9月1日13:30左右,第一趟石灰石在窑尾二道翻卸,倒数第2辆自翻矿车(29#车)预顶正常后,进入料坑对位进行翻卸,因作业时扬尘较大,窑尾值班员未及时发现车门门爪未脱开,导致29#车辆侧翻掉道.
事故前设备状况:
8月31日,该车运行,翻料正常.
二,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1,值班员翻料时,未能及时发现29#自翻车车门未正常打开,继续进行翻料作业,导致29#车重心偏移,倾翻在料坑旁.
间接原因:1,由于翻车是灰尘大视线不良;
2,列车翻料时是在运动中对料坑位,操作时时间仓促.
主要原因:值班员翻料时,由于灰尘大视线不良及列车翻料时是在运动中对料坑位,操作时时间仓促的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发现29#自翻车车门未开,而继续给风翻料,导致车辆重心偏移,车辆倾翻.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
主要责任:
窑尾值班员翻料作业未及时发现车门门爪未脱开,导致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次要责任:其他作业人员应协助观察,发现隐患.负次要责任.
四,采取措施
1,顶料时,操作人员必须注意车辆翻车机构的各部状态,确保各部状态良好方能继续翻料.
2,车辆维修时,应排除影响翻车机构正常运转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