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1989年2月13日14时左右,1121运煤船停靠南市电厂煤码头,水手林×、邵×2人在吃饭时拿出酒来,每人半斤白酒喝了起来。船员蔡×和金×见后劝阻无效。20min后,邵吐了,林也有了醉意,金怕林出事,告诉了代驾驶长不要让其出休息室,但该代驾驶长对林酒后去1125号空驳未加阻止。当林从1121号重驳船爬上1125号空驳船后,走到1122号船与1125号腰桩时(此处两船之间开档约40cm左右),林×两只脚抬不起来,一脚踏空,搀扶林×的金×未能抓住,林从二船开档处落水,在金的呼救声中,4条船的同志齐向落水地点跑去,1122号船员蔡×迅速抄起竹蒿伸向水面,林虽抓住了救命的竹蒿,但都因醉后无力,在向船上爬时又松开竹蒿再次落水,抢救的人又拿来了竹梯,但林还是无力上攀,这时蔡×穿上救生衣,下竹梯,不顾自身安危,用自己的双脚勾住竹梯,肩靠船体,双手将林拉上竹梯,然后将林一点一点从竹梯推了上来,直到船上的同志抓住后,才将林救上甲板。
二、事故原因
(1)林×、邵×无视公司纪律在班上酗酒,酒醉在失去行走控制能力后串岗,是造成此次未遂事故的直接原因。
(2)劳动纪律松懈,管理不严。代驾驶长未能阻止林、邵酗酒,又未能制止无事串岗的行为。是造成此次未遂事故的重要原因。
(3)穿救生衣制度普遍执行不严,也是造成这次未遂事故的原因之一。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劳动纪律松懈、管理不严,职工酗酒无事串岗,有关人员未能及时制止。
(2)穿救生衣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四、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
(2)严格执行穿救生衣等规章制度。
(3)加强管理工作,劳动纪律应常抓不懈,发现违章、违纪者要坚决纠正。
上一篇:锦州发电厂人身事故(未遂)
下一篇:佳木斯发电厂卸煤机司机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