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1997年6月16日16时40分,钢木一队钢筋二班在2时机(9)mA!绑扎钢筋,王某某被安排在下平台上传递钢筋,其余人员在绑高程891.20m的墙体钢筋。在16时41分左右,王某某在高程891.40m递完钢筋后,准备上暗梁继续递钢筋,在往上走的过程中脚被拌不慎摔倒,被暗梁左侧一根φ16mm钢筋从左眼穿入颅内深达10cm。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王某某在施工现场行走过程中,没有注意到暗梁上的插筋,不慎摔倒。
2、间接原因:王某某本人思想麻痹,认为该地方比较安全。虽然班前会强调注意安全,但未能引起他的重视。
3、主要原因:行走过程中,没有注意到暗梁上的插筋,不慎摔倒。
[预防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人心,并落实到施工生产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前。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员的巡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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