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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作业场所危险性评价方法

2008-05-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现在,已知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已有不少,但是在长期的安全实践工作中,作者发现现有的一些评价方法或过于复杂化或过于专业化,并不适合于冶金行业的生产作业特点。因此,在此介绍一种简便实用的评价方法——作业区域危险性评价。该评价对象是作业场所及单项设备。对企业进行评价后,可以比较全面地得出该企业的危险分布状况,以及危险等级,进而为安全工作提供指导性依据。

  1评价要素的选择及取值方法

  该评价方法主要有3项要素:①被评对象中的可致伤害因素;②人体暴露于危险场所的频率以及事故的严重度;③人体接触危险源的方式。分别介绍如下。

  1.1潜在的可致伤害因素(h)

  由于事故类别包含了导致伤害的各种“物”的方面的基本因素,因此在评价一对象时,可通过寻找系统可能的事故类型来确定本因素。我们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了以下事故类型: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起重伤害,电伤害(电击、电弧烧伤),灼烫(水、汽、化学物等),火灾,高空坠落,放炮,瓦斯爆炸,坍塌,冒顶片帮,透水,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其它爆炸,淹溺,等等。

  具体评价时可选多项,每项计1分,如被评价对象含有2项因素,则伤害因h=2;如含有3项因素,则取值h=3。依此类推(如无选择,则取值h=0)。

  1.2人体暴露于危险场所的频率(e)

  暴露频率见表1

  1.3人体接触危险源的方式

  此项只用于定性分析之用,不取值。分类有:检修时接触,巡检接触,正常作业时接触。

  1.4事故可能的严重度(c)

  表示事故发生后可能的最大伤害程度。严重度见表2

  其中)重大伤亡事故指死亡2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 2人以上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1次死亡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总数在10人以上。

  1.5 系统危险性指数( d)及危险性分级

  系统危险性指数 d=h×e×c

  危险性分级:

  d<6  较安全级(Ⅲ级)

  6≤d <18  危险级(Ⅱ级)

  d≥18  严重危险级 (Ⅰ级)

  2 评价的理论依据

  (1)轨迹交叉论。该观点认为当系统的能量轨迹逆流于人体而与人体运动轨迹发生交叉时,即会形成事故,因此本评价法取"人体在危险场所的暴露频率"为因素之一,事故的可能性与人体暴露频率成正比。

  (2)根据海因里希连锁反应论,系统中"潜在的危险和故障"是导致事故的"物"的方面的最基本因素,因此本评价方法将潜在危险用事故类别来代表,可以较客观反映系统中"物的或固有的"危险因素。又因为事故的严重度是衡量一起事故伤亡程度的一个公认的客观指标,因此本评价法选择其作为一项因子予以考虑,以评价系统的危险程度。

  3 多人评价时的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大约 3~5人为宜,建议应该包括:被评岗位作业工人、被评岗位基层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人员。

  (2)多人评价时的计算公式 :

  4 危险源的定性表示

  对于危险源的评价,企业的最终目的是要指导安全生产,因此评价不仅要能最终得出一个数值,而且要能为安全分析提供定性依据。在此方面,本评价方法有显著的优点。可以在评价过程中,定性与定量结果同时求出。具体操作如下:

  (1)为每人印制评分表,列出 4类要素及其所有可选项目,参评人可持表通过在可选项目旁打勾进行选择,并标出每项分值。

  (2) 汇总时为每一被评价对象制作评价结果表。

  5实例分析

  下面以对某分厂配电室进行评价为例进行介绍。设评价人员为甲、乙、丙 3人。危险源编号×××。评价结果见表 3。

  根据上述可以看出,本危险源最大可能是引起触电(含电弧烧伤事故),其次为火灾事故。首先,火灾事故如能避免,则可以算出系统危险度 d≈9,危险级别就可降低为Ⅱ级。另外,系统危险级别也与接触频率成正比关系,如能降低接触频率则最好,如不能,则应考虑检修或巡检时的安全防范措施。总之配电室是一危险性较高的场所,要防范事故,人的行为至关重要。

  通过上面举例,可以看出,本评价法最大的优点除方法简单外,还可以通过"评价结果列表"使系统危险的"定性"描述信息一目了然,与最后危险级别指数相互对照,可以充实人们对于危险级别的认识为安全工作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