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脚手架施工现场,工人大部分时间在高处攀登和进行悬空作业,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大,如果施工人员在安全问题上产生麻痹思想,技术上不采取有效措施,会使有关脚手架的事故时有发生,从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施工工期的影响。因此,脚手架施工现场人员应充分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方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简称LEC法)是由美国的K.J•格雷厄姆和G.F•金尼提出的。他们研究了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之后,提出了这样一种危险性评价方法:以所评价的环境与某些因素作为参考环境的对比为基础,将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做因变量(D),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E)及危险严重程度(C)为自变量,并确定它们之间的函数式。根据实际经验,他们给出了3个自变量的各种不同情况下的分数值,采取对所评价的对象根据情况进行“打分”的办法,然后计算出其危险性分数值,再将危险性分数值划分到危险程度等级表或图上,查出其危险程度。
该评价方法的计算公式如下:D=L×E×C。式中: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其中D值越大,作业的危险性越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D值的等级划分如表1所示:
表1 D—危险性等级划分表
危险性分值(D) |
≥320 |
≥160~320 |
≥70~159 |
≥20~69 |
<20 |
危险等级 |
Ⅴ |
Ⅳ |
Ⅲ |
Ⅱ |
Ⅰ |
危险程度 |
极度危险 |
高度危险 |
显著危险 |
比较危险 |
稍有危险 |
L的取值范围如表2所示:
表2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L值 |
10 |
6 |
3 |
1 |
0.5 |
0.2 |
0.1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完全可以被预料到 |
相当可能 |
可能 但不经常 |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
可以设想,很少可能 |
极不可能 |
实际上 不可能 |
E的取值范围如表3所示:
表3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E值 |
10 |
6 |
3 |
2 |
1 |
0.5 |
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繁度 |
连续暴露 |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
每周1—2次暴露 |
每月暴露1次 |
每年几次暴露 |
非常罕见的暴露 |
表4 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C值 |
100 |
40 |
15 |
7 |
3 |
1 |
事故造成后果的严重度 |
10人以上 死亡 |
数人死亡 |
1人死亡 |
严重伤残 人数多 |
有重伤残 |
有伤残 |
危险、有害因素存在部位
根据施工现场脚手架生产安全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及现场调查,施工现场脚手架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触电、雷击、人员拥挤踩踏、其他伤害等,其存在部位见表5。
表5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部位一览表
序号 |
危险、有害因素 |
存在部位(主要设备) |
1 |
坍塌 |
脚手架 |
2 |
高处坠落 |
脚手架 |
3 |
物体打击 |
脚手架、脚手架下施工区域 |
4 |
机械伤害 |
电圆锯 |
5 |
车辆伤害 |
施工区域 |
6 |
火灾 |
配电线、木料堆放处 |
7 |
触电 |
配电线、空气压缩机 |
8 |
雷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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