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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在脚手架施工现场的应用

2009-08-14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建筑工程脚手架施工现场,工人大部分时间在高处攀登和进行悬空作业,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大,如果施工人员在安全问题上产生麻痹思想,技术上不采取有效措施,会使有关脚手架的事故时有发生,从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施工工期的影响。因此,脚手架施工现场人员应充分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方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简称LEC法)是由美国的K.J•格雷厄姆和G.F•金尼提出的。他们研究了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之后,提出了这样一种危险性评价方法:以所评价的环境与某些因素作为参考环境的对比为基础,将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做因变量(D),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E)及危险严重程度(C)为自变量,并确定它们之间的函数式。根据实际经验,他们给出了3个自变量的各种不同情况下的分数值,采取对所评价的对象根据情况进行“打分”的办法,然后计算出其危险性分数值,再将危险性分数值划分到危险程度等级表或图上,查出其危险程度。

  该评价方法的计算公式如下:D=L×E×C。式中: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其中D值越大,作业的危险性越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D值的等级划分如表1所示:

表1 D—危险性等级划分表

危险性分值(D

320

160320

70159

2069

<20

危险等级

危险程度

极度危险

高度危险

显著危险

比较危险

稍有危险

  L的取值范围如表2所示:

表2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L

10

6

3

1

0.5

0.2

0.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以被预料到

相当可能

可能

但不经常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可以设想,很少可能

极不可能

实际上

不可能

  E的取值范围如表3所示:

表3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E

10

6

3

2

1

0.5

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繁度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每周12次暴露

每月暴露1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的暴露

表4  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C

100

40

15

7

3

1

事故造成后果的严重度

10人以上

死亡

数人死亡

1人死亡

严重伤残

人数多

有重伤残

有伤残

  危险、有害因素存在部位

  根据施工现场脚手架生产安全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及现场调查,施工现场脚手架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触电、雷击、人员拥挤踩踏、其他伤害等,其存在部位见表5。

表5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部位一览表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存在部位(主要设备)

1

坍塌

脚手架

2

高处坠落

脚手架

3

物体打击

脚手架、脚手架下施工区域

4

机械伤害

电圆锯

5

车辆伤害

施工区域

6

火灾

配电线、木料堆放处

7

触电

配电线、空气压缩机

8

雷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