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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制氧车间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现场安全检查表

2010-08-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制氧车间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现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依据及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1

外部安全条件及平面布置

 

 

1.1

GB169123.2.1

 厂址应选择在环境清洁地区,并布置在有害气体及固体尘埃散发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应考虑周围企业扩建时可能对本厂安全带来的影响。宜远离住宅区和铁路。

取证后该车间周边环境未发生变化。厂区与规划的居民区安全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规定。

符合

1.2

GB169123.2.2

空分装置的吸风口与散发乙炔、碳氢化合物等有害气体发生源的距离,应按环境质量和空分装置自清除能力全面考虑,其间距宜符合规定。

空分装置的吸风口50m内无散发乙炔、碳氢化合物等有害气体发生源.

符合

1.3

GB169123.3.2

车间各建筑物及设施与特定地点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表4的规定.

氧气、氢气储槽与室外变配电站、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民用建筑等的距离符合规定;与架空电力线≥1.5倍电杆高。

符合

1.4

GB169123.3.3

氧气(包括液氧)储罐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罐的半径;与氢气储罐宜分开设置,必须相邻时,其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较大罐的直径。

取证后该车间内部布置未发生变化,布置合理。

符合

1.5

GB169123.3.3

湿式氢气储槽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槽中较大槽半径;卧式氢气储槽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罐直径的2/3;球形氢气储槽间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罐直径;卧式、球形氢气储罐与湿式氢气储槽间防火间距,应按上述规定中的较大值确定。

取证后该车间内部未发生变化,布置合理。

符合

1.6

GB169123.4.1

厂区四周应设围墙或围栏。

车间边界建有围墙。

符合

1.7

GB169123.4.2

各种带压气体及低温液体储罐周围应设安全标志,必要时设单独围栏或围墙。储罐本体应有色标。

液体储罐周围设安全标志,储罐本体有色标。

符合

1.8

GB169123.4.3

制氢间和氢储罐应设高度不小于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与四周隔断,并设安全警戒标志。

制氢间和氢储罐设实体围墙,并设安全警戒标志。

符合

作业场所与工艺布置

 

 

2.1

GB169123.3.1

生产车间建、构筑物的生产类别和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表3的规定.

制氢厂房为甲级;制氧站房液氧系统设施氧气压力调节阀门室为乙类,其耐火等级符合规定。

符合

2.2

GB169123.3.1

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级。

变压器室为半敞开式,耐火等级为一级。

符合

2.3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钢柱宜采用防火保护层

生产车间为框架结构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柱。

符合

2.4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设置泄压的轻质屋盖、轻质外墙和易于泄压的门窗。

屋顶为轻质屋盖。

符合

2.5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

车间内未设置办公室。

符合

2.6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有足够的通风量。

有机械排风装置。

符合

2.7

厂房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的丙类厂房,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各车间有二个安全出口。

符合

2.8

作业场所应当设有标志明显的紧急疏散出口,并保持畅通。各通路应通向安全出口,门窗向外开启。

二个紧急疏散出口,保持畅通、标志明显。

符合

2.9

具有腐蚀的作业场所,建构筑物基础、地面、等应进行防腐处理。

管道设备设施作防腐处理。

符合

2.10

厂房内工艺布置应按工序衔接紧密,设备安装布局紧凑合理,操作、检修方便。

按照工艺流程合理布置。

符合

2.11

设备之间、设备与建筑物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设备之间、设备与建筑物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距离。

符合

2.12

生产车间内禁止堆放非生产用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生产现场未堆放非生产用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符合

2.13

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离,或布置在单间内,与低噪声设备分开布置。

产生噪声的设备布置合理,高噪声设备有防护屏.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