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作业系统,包括行车、吊绳吊具以及行车工、挂钩工。行车属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事故频率较高。据统计,起重伤害事故死亡人数居全国各类机械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之首,而起重伤害事故占企业工伤事故的10%以上,居各类事故的第二位。我公司共36台行车,从1990—1998年共发生工伤事故36起,其中行车作业伤害事故8起,占22.2%,居各类工伤事故之首;从1995—1998年共发生未遂事故19起,其中行车作业未遂事故10起,占52.6%。因此,深入分析行车作业系统事故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对治理行车作业系统隐患,预防、控制事故发生,搞好机械工厂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一、行车作业系统存在的事故隐患
在我公司1996—1998年的8起行车作业系统伤害事故中,因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拉断,吊物掉落砸伤挂钩工脚掌1起;行车工与挂钩工配合不协调,造成挂钩工手指伤害6起、脚伤害1起。另外,在1995—1998年的10起未遂事故中,因刚使用的钢丝绳拉断,造成吊物掉落事故1起;新吊链拉断,造成吊物掉落事故3起;钢丝绳接头脱出,造成吊物掉落事故3起;因吊钩、钢丝绳磨损拉断,造成吊物掉落事故各1起;因大车行车速度太快,造成小车脱轨事故1起。由此可见,造成行车作业系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人的隐患,行车工与挂钩工配合不协调;二是物的隐患,主要是吊绳吊具的隐患,有质量问题或磨损超标仍在使用;三是环境的隐患,作业环境的采光、高温季节的通风等影响人的安全行为四是管理上的隐患,即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现场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人及物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控制事故的发生。
二、行车作业系统事故隐患的治理
1、人(行车工、挂钩工)的隐患治理
在行车作业系统中,所谓人的隐患,就是行车工.挂钩工的隐患。人的隐患,如违章作业、安全意识差、疲劳、体力不佳、行车工与挂钩工配合不协调等等。人的隐患是动态的、随机的,具有不确定性,它受人的心理因素、思想情绪、精神状态、体力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与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意识、安全专业技术水平、操作技能、工作经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心、所受教育的程度,以及领导的重视程度等密切相关。消除人的隐患,主要是提高人的本质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行车工的身体、文化素质必须符合本工种要求,不得患有本工种的禁忌症(如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7、色盲、高血压病等),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应经过至少3个月以上实习,然后经过专门培训,经理论、实践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作业。取证后每2年必须进行复审(含体检和理论,实践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
(2)作为行车工还应具备以下安全技术技能:a.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别是“十不吊”的行车安全运行要求;b.熟悉指挥信号;c.掌握行车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d.熟悉行程开关、电器联锁装置、控制器等十几种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3)不论是行车工还是挂钩工,应加强安全法规、制度、规程、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少出差错。
(4)挂钩工没有专门固定的人员,这类人员很复杂,随机性很大,这类人员的隐患因人因时而异,难以掌握。但作为挂钩工应掌握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挂钩指挥信号,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5)行车工与挂钩工必须密切配合,行车工应听从挂钩工的指挥。
2、物的隐患治理
设备的隐患,如行车控制器失灵,限位开关失灵,钢丝绳、吊钩磨损超标或质量缺陷等。物的隐患也是动态的,具有潜伏性,它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的运行而变化,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增加。要提高行车作业系统物(行车、吊绳、吊具)的本质安全,必须做好行车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每一环节的安全工作。
(1)行车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各种安全装置及有关安全技术数据达到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不能遗留任何隐患,企业安技部门应起严格把关作用。
(2)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行车安全管理规程、交接班、维修保养制度。投入使用后,除了质检部门定期检验检测外,企业必须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如操作者应坚持班前、班中、班后对行车及吊绳吊具的检查,严禁设备(含吊绳吊具)带病运行。而班组每周安全检查、车间每天现场安全值班检查、车间每月安全检查、企业安技部门日常安全检查、企业季度专业安全检查等,都必须将行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吊绳吊具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企业安技部门必须对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的效果起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作用。
(3)由企业安技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用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对行车(含吊绳吊具)的安全性评估一次。对不合格项,由企业安技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纳入经济考核。
(4)吊绳吊具的隐患治理
a.企业安技部门应加强吊绳吊具的质量监督。现在市场上吊绳吊具产品五花八门,有的质量低劣,没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本公司10起行车作业系统未遂事故中,有9起是由于吊绳吊具质量问题造成的。所以,必须从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厂商那里采购吊绳吊具,产品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及有关安全技术数据。吊绳吊具的型号、规格尺寸、材质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如锻钩用20#钢,板钩用A3钢或16Mn轧制钢板;行车滚筒上钢丝绳一般用绳6×19,而吊物、捆绑用钢丝绳用绳6×37。
b.严格执行吊绳吊具报废标准。吊绳吊具投入使用后,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将出现各种各样的隐患,如吊钩磨损、塑性变形,开口增大,钢丝绳断丝断股、磨损、腐蚀等等,如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废,将酿成事故。所以,除应坚持前面所述的采取安全检查,对隐患进行动态跟踪控制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吊绳吊具报废标准,如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钢丝绳断股或断丝磨损超标等等,必须报废。报废后的吊绳吊具应回收,严禁流回现场使用。
c.严禁超负荷使用。
3、环境隐患的治理
环境隐患如车间的采光、通风不良,夏季的高温天气以及铸造车间的电炉烟尘等,都将影响到行车作业安全,企业也应重视这类隐患的治理,做好通风除尘和车间的合理部局。
4、管理上的隐患治理
管理上的隐患如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隐患整改不落实,领导违章指挥,安全检查不到位,流于形式,安全教育没有针对性,安全设施不完善,吊绳吊具的质量低劣,车间领导、安技员、现场安全值班检查员对设备带病运行、违章作业熟视无睹等等。管理上的隐患,具有隐蔽性、顽固性、误导性以及对事故的诱发性。往往是管理上的隐患导致操作者的隐患和物的隐患,造成事故发生。所以,要重视管理上的隐患治理,消除事故的根源,才是治标之本。
(1)落实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公司到班组、从公司领导到员工,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必须明确,都必须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2)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企业各分管领导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安全工作协调有效。
(3)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以及辨识隐患、控制事故的能力。
(4)企业安技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作用,对管理上的隐患必须严格惩处,以绝后患。
作者单位: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篇:第一页